各界人士认为应进一步完善保护消费者法律法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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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界人士认为应进一步完善保护消费者法律法规
2009年12月28日 00: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七日电(记者 刘长忠)今天来自中国的各界人士代表呼吁:保护消费者法律法规应进一步完善。

  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消费者杂志社今天举行“纪念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二十五周年”论坛,来自政府部门的负责人、专家学者、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媒体代表、消费者协会代表等一致认为,保护消费者法律法规应进一步完善,加大执法力度,为净化消费环境,扩大内需发挥作用。

  论坛提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三个为先”,即承担共同责任主动为先,解决消费争议和解为先,企业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先。

  分析人士认为,“三个为先”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对社会各界携手维权和解决消费纠纷实现消费和谐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现实意义。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红灿在论坛上表示,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促进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消费生活中得到了保障。

  杨红灿说,二十五年来,在中国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普及法律知识、解决消费纠纷、加强消费指导、强化社会监督、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工作,推动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

  杨红灿称,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探讨运用新的方法,妥善解决新型消费纠纷问题,提高解决消费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他呼吁良好的企业要肩负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

  据披露,二十五年来,中国各级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一千一百七十八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九十七点二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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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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