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称污水处理成本递增
发改委成本调查队队长柯似公布了本市污水处理企业的成本监审情况。经监审确认,2006年污水处理的单位成本为每立方米1.375元,2007年上涨至1.514元,2008年污水处理单位成本为每立方米1.716元。从3年的成本变化情况看,影响成本变化的主要因素是财务费用、直接材料、污泥处置费用、输配成本和管理费用等,以上5项占总成本的比例为67.8%,占3年总成本增量的89.1%。(本报记者 张楠 张棻)
水价调整方案
-调价水平
居民用水价格上调0.9元/立方米,其中水资源费上调0.48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上调0.42元/立方米。
-时间安排
方案一:一次调整到位。
方案二:充分考虑市民承受能力,分三年逐步调整到位。2009年至2011年,每年上调0.3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每年分别调整0.16元/立方米和0.14元/立方米)。
-配套措施
建立低保人员的直补机制。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平均用水量和实际调价标准给予补贴。
建立水资源节约专项资金。本次上调的水资源费全部用于建立北京市水资源节约专项资金,用于全市水资源利用和保护、节水工程投入和节水项目奖励等方面。
加大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力度。本次上调的污水处理费全部用于提高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再生水生产能力和污泥无害化处理水平。继续保持再生水价格1.00元/立方米不变。
全面提高供排水行业服务水平。严格控制和努力降低运营成本,减少水量输配损失。更新改造水处理工艺和设施,不断提高自来水水质,保证居民用水安全。
建立对供排水行业的成本约束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将专门研究完善企业成本监督机制,对企业经营成本合理性、费用开支标准、工资水平等重要指标进行严格考核管理,对调价企业进行定期成本监审,适时公开成本监审结果,增加企业成本情况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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