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公布了本市居民水价调整听证方案,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米将上调0.90元,其中水资源费上调0.48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上调0.42元/立方米。但究竟是一步到位还是分三年调整,还要等到16日听证会后决定。
当前北京市的现行水价为2004年制定。其中,居民用水价格为3.70元/立方米,包括自来水价格(含工程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三部分,价格分别为1.70元/立方米、0.90元/立方米和1.10元/立方米。
根据国家水价改革的统一部署,各地将加大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的征管力度,并根据水资源紧缺程度,逐步提高征收标准。
但考虑到社会承受能力以及调价力度,这次北京水价调整没有提高自来水生产环节的价格,只调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同时设置两套方案供各方讨论,方案一为一次调整到位;方案二为分三年逐步调整到位,具体为2009年至2011年,每年上调0.30元/立方米,其中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每年分别调整0.16元/立方米和0.14元/立方米。
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最终的调价金额、时间和实施安排,将充分考虑社会各方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确保市民生产生活的正常有序。
据统计,北京市属于资源型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300立方米,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1000立方米的缺水警戒线。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水价调整,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供排水行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同时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受影响,这次水价调整还采取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低保人员直补机制,政府对低保人员按每户每月10立方米平均用水量和实际调价标准给予补贴。二是建立水资源节约专项资金,本次上调的水资源费全部专项用于水资源保护和节水。三是加大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力度,上调的污水处理费全部用于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再生水生产能力和污泥无害化处理水平。四是全面提高供排水行业服务水平。五是建立供排水行业的成本约束机制,加强定期成本监审,防止公用行业成本不合理上涨。 (记者 于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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