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消费者起诉餐饮企业要求返还消毒餐具费案件,消费者胜诉,朝阳法院同时向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
今年4月11日,安先生及朋友等4人到大食客亚运村店就餐,结账时被收取了6元的消毒餐具费用。安先生认为,大食客饮食公司没有事先告知收费事宜,侵犯了他的知情权。为此,安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大食客饮食公司退还消毒餐具费6元,并赔偿通讯费20元、交通费10元。
大食客饮食公司则表示,他们提供的消毒餐具包装上已经注明有偿使用,每套1.5元。安先生未向服务员询问即使用了该收费餐具,应认为其同意收费。公司并没有侵犯安先生的知情权。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大食客饮食公司就收取消毒餐具费一事并未向安先生进行主动提示,餐具外包装上印制收费信息的字体也较小,不足以确保安先生对该收费行为产生认知。据此,法院认定大食客饮食公司收费无合同依据,应予返还。
案件宣判后,朝阳法院向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法院建议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对餐饮企业收取消毒餐具费的行为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确保顾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实现。(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徐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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