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套现,当场取现、卡不离手、绝不泄露密码、当场点钞验钞……在网上,类似的信用卡套现广告比比皆是。由于存在巨大的利益空间,这一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市场出现了一批专门提供相关服务并从中牟利的机构,从代办POS机,到借虚拟购物等手段帮助持卡人低息“套取”现金,信用卡套现方式不断翻新,给我国金融系统造成巨大的风险隐患。
套现“方便快捷”
记者在百度搜索上输入“信用卡套现”,找到相关网页约200万条,主要都是各类信用卡套现公司的广告,甚至还有一家名为“全国信用卡理财信息资讯中心”的网站,分类罗列京、沪、粤以及江苏、浙江、四川、辽宁、山东等地的信用卡套现信息,还链接了信用卡套现常识、信用卡套现技巧等内容。
记者致电一家名为“财富168”的中介,一位王先生“循循善诱”地向记者介绍其“套现”业务的方便快捷。当他得知记者信用卡额度为2.6万元时,便给记者支招:“除了全额取现,你还可以打电话给银行,告诉他们你在苏宁电器买了3万多元的电器,要求分期付款,这样你至少可以套现5万元。”
记者又拨通一家名为上海添富理财服务有限公司的电话,一位男性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中行、建行等10家银行的信用卡公司均可操作套现,有几张信用卡就能“套”几张,当场便可取款。
记者对此提出疑虑:“如果被银行发现,会不会影响信用记录?”他说:“我们的POS机跟商场一模一样,你就是正常的刷卡消费,怎么查得出来?而且我们用的都是本地机,隐蔽性较强。银行这么多的客户,怎么会留意这么一笔消费?”
加剧风险
监管部门还发现,一些不法机构通过伪冒申请信用卡加非法套现的手段,直接从银行套取资金,这种相互勾结的犯罪形式进一步加剧了信用卡业务的欺诈风险,信用卡发卡机构一旦向虚假身份的犯罪分子发卡就直接面临资金损失。
上海市经侦部门近日破获了一起实施信用卡诈骗、提供非法套现的案件,查获各类信用卡400余张,涉及国内商业银行17家。犯罪嫌疑人董某伙同祁某和乔某等人非法设立“办卡公司”,借用其他公司的移动POS机,开展代办信用卡、提高信用卡额度和提供信用卡循环套现融资等不法活动,从中牟利。其中,仅乔某一人,2008年3月份以来为他人非法套现高达人民币1600余万元,非法获利人民币超过30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伪冒申请+非法套现”的犯罪手段一般具有以下3个特点:一是以他人名义非法骗领信用卡,一些不法机构以办理信用卡的名义,获取大量客户信息资料,然后以客户的名义向银行骗领大量信用卡;二是通过“以卡养卡”的方式提高信用卡额度,如利用POS机反复进行虚假消费,套现后再还款,以此提高信用卡额度;三是通过“循环套现”套取大量资金,分批用于非法放贷等活动牟取暴利。
套现“利益链”
记者调查发现,围绕“信用卡套现”已形成一条完整的利益链,链条上环环相扣、各谋其利,商业银行成为风险的最终承担者。
第一环是中介违法代办POS机,每台收取手续费1.3万元-1.8万元不等。记者在网上找到一家名为“亿邦投资”的公司,表示想办一台移动POS机,一位尹姓经理表示:“手续费每台1.3万元,全国通用,当天到账,每天最多可以刷20万元。”
第二环是信用卡套现公司。据了解,信用卡额度内套现手续费一般为1.2%-1.5%,分期套现手续费则高达10%-15%。由于银行向安装POS机的商家收取的刷卡费率为0.8%-1%,因此套现公司通过持卡人的虚拟交易,可以获得高额利润。
此外,还有那些通过违规办卡套现进行小额放贷的“办卡公司”。通过骗领信用卡、“以卡养卡”提高信用卡额度以及“循环套现”进行非法放贷活动,牟利甚高。但当非法放贷等环节出现问题,资金链断裂,将形成恶意透支,最终致使发卡银行及被冒领身份的客户蒙受严重的经济损失。
海通证券银行业分析师佘闵华表示,信用卡套现规避了银行所设定的高额取现费用,相当于为持卡人发放了一笔又一笔无息、无担保的个人贷款,而发卡银行又无法获悉这些资金用途,一旦持卡人无法偿还套现金额,将给银行带来巨大的资产损失。
专家建议,打击信用卡套现需要多方努力,发卡机构应严格审核信用卡申请人,对涉嫌协助持卡人套现的特约商户应及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应立即停止商户收单资格,并在各银行间共享违规客户信息,同时将参与信用卡套现的持卡人、商户等的不良行为记录纳入社会征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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