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9时至12时,洛阳市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在洛阳航空城酒店举行。会议由洛阳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包括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利益相关方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政府部门代表和专家在内的18名代表,出席了听证会。听证代表对洛阳市自来水价格改革调整的方案、利弊以及应否调整、如何调整、调整后如何保证低收入群众的利益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两套涨价方案,预示涨价势在必行
近来,我省多座城市都在酝酿自来水涨价。
2009年4月12日,周口市正式下达了自来水调价通知,随后,驻马店、信阳、濮阳等地也陆续召开了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改革听证会,引起了人们对自来水价格调整事宜的广泛关注。
在省内多家城市自来水价普遍喊“涨”的背景下,今年3月,洛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向洛阳市发改委递交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请求:为了有效解决该集团的严重亏损现象,缓解自来水供应与保护水资源、加快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矛盾,申请自来水涨价。洛阳市发改委在经过4个多月的精心筹备之后,召开了此次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
在本次听证会上,洛阳市发改委提供了两套涨价方案,预示着涨价势在必行。
这两套拟调价方案,依据现行城市的供水价格水平,分别对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包括行政事业、工业、商服)以及特殊行业的用水价格进行了不同幅度的调整。在第一套方案中,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的1.2元/立方米,调整为1.8元/立方米,调幅为50%。将行政事业、工业、商业服务统一并为“非居民”,用水价格分别由原来的1.4元/立方米、1.5元/立方米、2.0元/立方米统一调整为2.30元/立方米,调幅分别为64.29%、53.33%和15%。特殊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的5.2元/立方米调整为5.6元/立方米,调幅为7.69%。平均基本水价调幅为48.15%,综合水价调幅为29.58%。
此方案采取一次调整、分步实行的办法来具体实施。第一阶段(省发改委批准执行后1年内):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的1.2元/立方米调整为1.6元/立方米,调幅为33.33%。将行政事业、工业、商服统一合并为“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为2.00元/立方米,调幅分别为42.86%、33.34%和0%。特殊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的5.2元/立方米调整为5.4元/立方米,调幅为3.85%。平均基本水价调幅为30.44%,综合水价调幅为19.22%。第二阶段(省发改委批准执行1年后)执行调整方案水价。
第二套方案是: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的1.2元/立方米调整为1.7元/立方米,调幅为41.67%。行政事业、工业、商服统一合并为“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为2.2元/立方米,调幅分别为57.14%、46.67%和10%。特殊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的5.2元/立方米调整为5.6元/立方米,调幅为7.69%。平均基本水价调幅为40.94%,综合水价调幅为25.37%。相较于第一方案,第二个方案的涨幅较低。
会上,洛阳市成本价格监测所专职人员提供了《洛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收费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以下简称《监审报告》)。该报告主要介绍了洛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近三年(2006年至2008年)的经营状况,并分别从原水费、原材料费、动力费以及制造费等方面公布了洛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近三年的费用数据核增、核减情况,为此次价格调整听证会提供基本依据。报告称,近三年来供水行业的原材料费、动力费、直接人工费等,均出现了不同幅度的上涨。以动力费为例,2008年,因电价上调和用电量的增加,洛阳市水务集团的动力费较2007年上升了11.33%。成本增加了,自来水价格却一直在原地踏步,洛阳市水务集团因此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听证会参加人员说看法
针对以上的两种调价方案和《监审报告》,18名听证会参加人(1人缺席)各抒己见,总结诸方观点,可大致分为两种:一、同意涨价,但应酌情控制涨价幅度,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利益;二、反对涨价,认为此次《监审报告》的某些数据并未做到完全透明化,水务集团可能仍存在利润空间。参加人在发表见解的同时也给出了不少合理化建议,其中主要包括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保护力度、加强政府对供水基础建设的投入、提高供水企业的服务标准等。
洛阳市人大代表、听证会参加人刘永康明确表示反对任何涨价方案。刘永康认为,通过上调自来水价格并不能从根本上实现节水目的,当务之急还是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节水环保意识。此外,自来水供应企业本属政府公益单位,不应像其他企业那样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政府也应在供水事业的发展上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考虑到洛阳市存在很多下岗工人及低保户,刘永康还建议实施阶梯型水价收费标准,即在一定范围的用水标准内,仍按现行水价收费,超出规定范围之后,可按原价的1.5倍或2倍收费,这不但有效抑制了水资源的浪费,也可以照顾到一些低收入群体的利益。
还有一些听证会参加人员认为,自来水作为城市居民生活的一种刚性需求,与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供水企业若陷入困境,必将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因此可考虑适当上调水价。政协委员李万青说,他在调研中了解到,全国多座城市都对自来水调价,但涨价幅度最多也就是20%以上,像洛阳这样一下子涨40%以上,势必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
洛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曹静提出,应加大自来水基础供水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在这一点上,消费者代表和经营者代表达成了共识。消费者代表范国明说:“政府的补贴应该落实到位,不能转嫁给自来水生产企业。”杨景超说:在新区进行自来水基础管网建设,地皮钱也要水务集团投入,很不应该,“人民政府就应该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加大投入”。多方代表都提出了建议,希望政府和供水企业将增收的水费,作为城市建设基金,用于铺设自来水管网、更新设备或安设电表等基础设施建设。
据听证会宣布统计结果:本次听证会17人赞成涨价,1人反对。目前,洛阳市调整供水价格听证会的最终结论尚未明确,洛阳市发改委将在对各方意见作出认真汇总后宣布结果。
洛阳市现行基本水价及综合水价
居民1.2元/立方米,行政1.4元/立方米,工业1.5元/立方米,商业服务业2.0元/立方米,特殊行业5.2元/立方米。
相继计入水价的有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附加费每立方米0.10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居民为0.65元、特行为1.0元,其他为0.8元;水资源费每立方米居民为0.15元,其他为0.25元。
目前每立方米综合水价为:居民2.1元,行政2.55元,工业2.65元,商服3.15元,特殊行业6.55元。
两套方案调整后水价
居民1.8或1.7元/立方米,行政、工业、商业服务业统一为2.3或2.2元/立方米,特殊行业5.6元/立方米。(大河报,记者任双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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