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购物狂三年“以卡养卡”养出百万债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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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后购物狂三年“以卡养卡”养出百万债务
2009年07月15日 15:06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购物狂在他人怂恿下 “以卡养卡”,并从亲戚朋友手中圈来大量信用卡循环套现,不到三年的时间里,竟积累下高达100万元的巨额债务!若不是同事报警,这条疯狂的刷卡之路,不知到何时才是尽头。昨天,记者从松江警方了解到,小李父母拿出全部积蓄并向亲戚朋友举债仍无力偿还,一家人不得不卖掉市中心的房产,举家搬迁到市郊居住,用房价之差帮小李偿还贷款。

  和每个爱美的80后女孩一样,对于鲜亮的衣着和时尚的生活,小李无法抗拒。而对于在商场服装专柜工作的她来说,每天置身于这种高档商业环境中,购物对她,更是“近水楼台”。但每月数千元的收入往往熬不到月底就消费殆尽,“月光族”的生活让小李时常感到捉襟见肘。于是,信用卡透支消费便成了小李的不二选择。但是,欠钱总要归还,在他人的“指点”下,小李又开始了“以卡养卡”的透支生活。

  一口气办了六七张信用卡,每张信用卡透支额度逾万,小李从此过上了“轻松一刷”的幸福生活。然而好景不长,当透支完所有信用卡的授信额度后,随之而来的便是每月不断的催还款通知。但仅靠每月的收入小李根本无法偿还欠款,情急之下,听说网上有人专门提供所谓的 “个人金融服务”,小李便上网查询高利贷和信用卡套现信息,并认识了陆某、孙某两位“专业人士”,而两人则向小李隆重推荐了“养卡”业务。

  两人按信用卡的额度套取现金,供持卡人还款,以确保持卡人信用卡的良好信用。而小李要做的,就是每月支付给陆、孙两人1500元的手续费。可是每个月的手续费一交,小李的工资又所剩无几,于是她听从陆孙两人的建议,又陆续办出了多张信用卡,用同样的方式套出现金,除了支付手续费外,其余的现款可以用于偿还贷款、继续消费。虽是“拆东墙补西墙”,但随着,新卡新额度的到来,小李的财务状况又宽松了起来。和以往一样,“刷”出来的“幸福生活”再次降临在小李的头上。

  “‘养卡’的手续费需要增加”,没多久,陆孙两人便向小李发出了这样的通知,无力偿还的小李向他们伸手借钱:第一笔1万元,用于偿还手续费;第二笔1.5万元,用于偿还上一笔的利息;第三笔2.5万元,用于应付父母查对账户……而何时才能将这三笔钱连本带利地还清,小李连想都没敢想下去。

  “可以向亲戚和同事借钱,然后放贷款赚利息”——这是陆孙两人给已精疲力竭的小李支出的“第二招”。于是,小李四处游说自己的同事和朋友,承诺每月支付一定利息,让他们将自己的信用卡交给她。信用卡到手后,小李如法炮制地把信用额度换成了现钞。虽然明知从同事朋友卡里套现的钱用来支付“养卡费”和利息都不够,更不用说再去所谓的放贷赚钱,但此时事情的发展已由不得小李了。

  就这样,不到一年,小李已接连从十几名同事的手里借来了信用卡,手里的信用卡一度达到近百张,与此同时,她欠下的债务也滚雪球般地累积到了百万之巨。

  当债务人追到小李家门口时,父母才得知此事。无奈之下,父母拿出全部积蓄又四处奔走筹集资金,这才把小李从陆某、孙某和朋友处的欠款全部还清。但小李欠各家银行的50多万该如何偿还呢?一家人商量之下,只能将市中心的房子变卖,举家搬迁到远郊,用房价之差偿还贷款。小小的信用卡,却招来了缠绕一身的债务,幸亏小李悬崖勒马,及时、主动地偿还了欠款,否则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根据《刑法》规定,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视为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同时,警方提示,市民不要轻信网上各类信用卡套现、养卡等所谓金融业务的广告和服务,否则非但个人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还可能触及法律底线。(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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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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