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裸装、散装以及超市自制食品有着严格规定,而近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虽然很多食品店、超市在销售裸装、散装、自制食品时已经有了很大改观,但仍存在一定问题。对此,一些消费者感慨:买食品,何时能让人彻底放心。
自制食品卫生环境令人忧
近日,记者走访了本市多家食品店和大中型超市,在个别超市,自制食品的设备、工具外表看上去油渍斑斑,地面凌乱欠整洁,工作人员的着装更缺乏规范。在一些连锁超市的熟食销售区,制作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穿戴的衣帽污迹尚存,有的工作人员依旧将口罩戴在下巴上,而有的甚至根本不戴。而刚刚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超市自制食品进行了规定:应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裸装食品仍有“漏网之鱼”
记者连日来走访市场发现,与《食品安全法》实施前相比,食品经营者在销售裸装、散装以及自制食品方面已经有了很大改观,很多裸装食品或者被“穿衣”或者被遮盖销售,但仍有“漏网之鱼”。昨天,记者分别在中山路、金纬路附近的两家大型超市看到,可直接入口的豆制品、凉拌菜、锅巴片以及一些小点心依然存在裸露销售的问题。在一家超市,记者看到熟食区仍有苍蝇飞舞,其销售的素丸子更是暴露无遗,顾客说话时的唾沫很容易溅到上面。而在一些超市的面包、糕点销售区,个别食品同样存在裸露销售的问题。有的糕点类商品虽然上面遮盖了防尘膜,但缝隙很大,并不能完全将食品覆盖好。
个别食品生产日期仍然是谜
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超市分装食品和自制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明示、客观真实依然是个老问题。记者走访多家食品店和超市看到,个别商家在散装食品标签的标注方面并不规范。在一家超市的糕点销售区,记者看到货架上摆放着十余种糕点,而其中仅有两种糕点有标签,但标签内容不完整,没有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而其它糕点和部分面包除标注了零售价格外,并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据悉,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一些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新的《食品安全法》已经实施,商家应该贯彻到位,有关部门也应及时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消费者能够真正放心消费。(记者 王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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