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否认低价“甩”国Ⅱ汽油——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中石化否认低价“甩”国Ⅱ汽油
2009年12月14日 09:17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石化宣布,已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Ⅱ汽油到国III汽油的转换。从12月1日起,镇海炼化所有标号的国内汽油均按国III指标出厂。公司相关人士称,中石化旗下的绝大多数炼厂已经转到国III标准。针对市场有质疑称其为促销即将淘汰的国Ⅱ汽油而大幅降价,他予以否认,并表示国标油品升级并非“限时转换”,会把市场存量销售完后再置换高标油品,不存在低价甩卖的问题。

  中石化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还未接到升级后油品价格变化的通知。他表示,成品油销售应该“优质优价”,在大规模置换后,更高规格的油品应该享受更高的价格。例如北京在提前实施国IV汽油标准时,成品油价格比全国其他地方的价格提高了0.3-0.4元/升。

  根据国家有关环保要求,2011年左右所有制造和销售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要求。以此类推,估计2013—2014年车用汽柴油质量需要达到国Ⅳ标准。在近十年的汽油质量升级过程中,一些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根据各地的特殊需要制定了不同的地方标准,提前实施了汽油质量升级,预计到全国实施国IV汽油标准时,各地区的汽油标准有望归口统一到国家标准,即全国执行统一的国IV标准。

  中国石化在已基本完成国III汽油质量准备工作的同时,正在积极开展国IV和国V汽油质量升级的准备,其中国IV汽油生产的技术已经基本开发完成。

  从2003年1月1日起,全国汽油标准全面实施国I标准,2005年7月1日起,我国汽油标准达到第II阶段的要求。根据车用汽油国家标准要求,2010年全国范围内汽油将执行国III标准。从2008年1月起,北京市提前实施国Ⅳ阶段车用汽油标准,即汽油中的硫含量不高于50ppm,上海也从今年10月起提前实施国Ⅳ标准,广州正进行地标的研究工作。(张楠)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