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7日,工信部司局级以上的干部召开了一个重要的关于三网融合的工作会议。此前一天,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第六稿被敲定,电信一直希望获得的IPTV播控权最终落空。
“他们这个会议很关键。如果电信方面还为内容播控权的事情纠结,那么下面的时间点可能还是不能顺利推进。”一位广电业内人士对工信部的此次会议非常关心,他所说的时间点就是6月18日前上报试点城市和6月25日正式开始试点。
“认了,”另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电信方面的态度是接受这个结果了。工信部7日召开会议是对三网融合工作重新进行部署。”
从胶着到了断
试点方案的第一稿提交并不晚。4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就给国务院三网融合领导小组递交了一份《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方案(第一稿)》。双方分别将自己的方案列在第一稿中,而且双方分歧很大,各执一词。第一稿很快被打回。但时隔二十多天,4月26日第二稿才递交上去。第二稿双方的表述有所缓和,但依然是被打回。
时间一直到5月下旬,广电总局与工信部提交了第三稿。此后,第三稿到第六稿在短短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中先后出台并上交,速度越来越快。到后期,双方争执的关键点在于电信坚持要求获得“集成播控权”,而广电则坚决不给。
“短暂的转机出现在第四稿。在那一稿中,电信确实获得了IPTV的集成播控权。”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当时电信方面急于对外透露这个信息,所以就有报道说电信获得了集成播控权。“并且,电信方面还对外透露5月底试点方案一定出台,当时正是第四稿汇审的时期。这是电信方面有意的试探性进行信息散布。”
但播控权是广电死守的底线,所以在第五稿、第六稿当中又出现了变化。
一直关注试点方案进程的吴纯勇告诉记者,数稿之间最大的差异就是,双方在各自提出的方案中将一些命脉性的资源仍控在各自部门手中,“如第五稿当中针对IP电话业务,工信部门就曾提到,广电系统只有基础建设权利,而且还是要跟对方的电信去共同开展,相关的号段分配权仍归电信部门所有。”而这一条也确实最后被电信守住。
吵吵嚷嚷,双方互不相让,但时间又不等人。6月6日,三网融合的领导小组采用了最果断的方式终止争吵,当即拍板定案,将双方的“势力范围”确定下来。
为何是播控权?
双方有很多争议,但后期胶着的核心一点是:视音频内容的集成播控平台或者说是权利。而表现方式则是电信方面咬定要拿下IPTV的播控权。
播控权,其实就是指具有将相关视音频类的节目内容进行播出与监管的平台,是三网融合中运营商最希望获得的筹码,也是广电手中的最大王牌。
为什么播控权这么重要?这是电信跨界的重要一步,是电信多年来全业务运营需要跨出的一步。
重要性当然不止于此。“IPTV的播控权归属确定下来,也会成为未来新业务监管权归属的一个范本。比如未来的互联网电视、3G电视,播控权都有可能划归属广电。”吴纯又析道。
其实,关于播控权之争,一开始就有据可依。
试点方案应该是在总体方案柜架下的具化,总体方案明确广电负责IPTV、手机电视、网络电视等新媒体的播控平台。“但电信在几稿中都坚持要IPTV集成播控权。为此,国办专门带队工信和广电去上海、杭州、哈尔滨调研,最后明确集成播控是媒体性质,必须由广电负责建设和管理,结果工信部就以种种借口不同意广电网开展电信业务,把总体方案明确广电可以开展的业务都要收回去,还声称不给集成播控就不搞三网融合了,这与三网融合总体方案是相悖的。”上述人士说道。
另一个角度说,广电手中的“牌”并不多,所以一定会死守这个底线。无论是从用户数、市场化程度,还是资金实力来讲,广电都与电信相差甚远。所以,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力,广电一定会死死守住。
“一面做着公益性的事业,一面做着商业化的产业,其实是很难的。”吴纯勇认为,电信部门真没必要争集成播控平台的权力,在这上面浪费了太多时间和精力。(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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