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江苏等11省区市陆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中国广播网5月9日)。此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虽是经济回暖的一种反映和要求,也是提高劳动者收入比重的必要步骤,但笔者觉得,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依然偏低。
一方面,无论是调整幅度,还是绝对调整数字,都不算高。如“10%以上”、“超过20%”的上调幅度乍看似乎不低,其实不然。去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许多地方都暂停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这其实是停滞两三年后,一个姗姗来迟的调整。两三年总计才上调10%到20%,折算成年均幅度,显然并不高。
上调数据也相对有限——大多仍在每月1000元以下,最高也不过每月1100元左右。而依据国际惯例和《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相当于当地月平均工资的40%~60%,上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未完全达标。如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120元,而去年其职工月均工资为3566元,40%也应该是1426元。
另一方面,今年以来,各种物价“一路看涨”——水、电、油、气已经在涨或酝酿上涨,而蔬菜等基本生活资料价格也不断攀高。如此物价背景下,原本就不高的最低工资上调幅度,势必将有大打折扣之虞,所以说“最低工资标准”虽有上调,依然偏低。 (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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