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出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引来坊间议论纷纷:明年1月1日起,众多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冗长手续才能骑电动车了。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官员日前透露,将暂缓实施《电摩条件》,目前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相关申请已经拟好,预计10日前提交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12月6日《羊城晚报》)
电动车因为其轻便、环保、经济,近年来成了许多城市居民的重要短途交通工具。从保证交通安全的角度考虑,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肯定是必要的。但是,电动车本身并没有原罪,出现的问题其实是生产商、骑车人与管理者的问题,说到底还是管理不力的问题。这些都不是过分抬高电动车准入门槛,把电动车驱逐出非机动车队伍的理由,而是管理不力的托词。何况,要说安全隐患,电动车的危害肯定没有汽车大。
据介绍,如果执行电摩条件,把“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范畴。中国将有2000余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变成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面临失业,近亿人出行受到影响。原来的电动车主在考驾照上牌买保险与放弃电动车之间必须作出选择。电动车上牌规范管理或许不是问题,但市民家里原有的电动车如何处理、如何补偿,也需要研究。
尽管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强调,《电摩条件》系他们下属的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拟定,是通过正规途径来完成的,征求了企业意见、政府意见,并由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通过审核。但是事关上亿民众出行权的问题没有征求普通民众意见,如何服众?
如果国家标准委能拿出听取民意的雅量,听听来自电动车主的声音,拿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方能为方便民众出行、缓解城市拥堵局面做点实事。同时,也期待更多城市放宽电动车准入门槛,不要扼杀百姓的环保“私家车”,恢复设立自行车道,还自行车路权。(胡 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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