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也就是20余天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将实施。按照标准,体重超过40公斤,能够跑上20公里时速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改了出生证,纳入机动车范围。
自行车摇身一变成了机动车,犹如寒妇嫁入豪门,就得照着豪门的规矩来。起码,上路得有“本本”,不然就是非法行驶。至于是不是照着汽车的标准也来个年检年审或者闯红灯也得罚200什么的,目前尚无说法。而照业内人士的说法,全国的电动自行车基本上难以符合新国标,所以马路上也会多出1.2亿辆的机动车来。估计这城市交通要堵上加堵了。如果和以前一样还是开在自行车道上,“身份”也不合适了吧?新国标给交通管理者和电动“摩托车”主们出了道难题。
许多城市曾经想给电动车限限速,但最后都是不了了之。为何?源头管不住啊,你让下游怎么堵。出个标准,给电动车厂家套上缰绳乖乖走路,那是众望所归。
限速是好事,偏偏这标准里还有一条: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这下子,大部分电动车都成了体重超标者,生生拔高成了机动车。据说这标准是为环保计,要促使厂家弃铅酸电池改用锂电池。那么,还不如直接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要用锂电池算了。拿体重来区分机动车非机动车,逻辑性不强,反而落了口实。
面对新国标,电动车生产厂商自然异口同声反对,他们心情沉重,怎一个“震惊”了得。但既然有了标准,你还是得照着做,谁让你们当初把创造力都用到提速上去了呢。“震惊”说明标准刺到了痛处,痛得受不了就只能退市。但如果忍得了痛,说不定反而会刺激小宇宙爆发,闯出条新路。某种程度上来说,新标准也是新机遇,清掉腐土淤泥,必有清泉汩汩。
唯一的问题是,之前已经上路的这些超标电动车咋办?凭什么新国标实施留下的“历史问题”要消费者买单?我的建议是,既然你生产了不达标的产品,自然应该由你负责到底。召回是可以借鉴的一种方式,给自己生产的电动车限限速,应该不是什么技术难题;拿锂电池替换了铅酸电池,客户们贴点钱也乐意。你替消费者着想了,消费者会感激你一辈子的,下次再选车,还认你这牌子。
这不就是机遇吗? (方小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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