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10月30日电 (见习记者 沈文剑) “慈善不简单等于捐钱,慈善家更不可能只是捐钱多的富人。”日前,中国伦理学会名誉会长陈瑛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说,“胡润慈善榜”关注富人、企业家太多,存在不公平,不妨尝试分类“立榜”。
“慈善”=“捐钱” ?
前不久,“2009胡润慈善榜”出炉。记者浏览榜单,发现绝大多数“入榜者”均为叱诧商场的“巨擘”。或许如胡润所说,“西方企业家热衷慈善事业,中国企业家对慈善的态度如何呢?”于是,他把寻找“中国的卡耐基”着眼点放在商界领域。还有一种理解即是,能为“慈善”“大度出手”,只有企业家具备如此“实力”。
不过,跟前几年一样,榜单一出,还是引发一番“口水战”。支持者不乏,有人说,做好事应该被记住,“立榜”很好,同时可起“带动”作用;有人认为,“哪些人有社会责任感、值得被尊重,榜单一目了然”。而反对或质疑声也不绝如缕:“慈善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善行不等同于捐钱多”、“普通人做出不平凡善事为啥没入榜”……
争议在持续,“胡润慈善榜”却稳步推进。2009年10月26日,“2009胡润慈善榜”颁奖仪式在浙江宁波举行,牛根生等“上榜者”参加。热闹、温馨的场面中,争议似乎被“和谐”,毕竟“上榜者”确实为社会做了实实在在的好事,应该被给予掌声。
但“矛盾是客观存在,无法回避。”本网记者10月29日电话联系胡润。他表示,争议可能由于对慈善榜不了解引起。“一个人捐多少钱是事实,一目了然,容易操作。”胡润说,一个只有100块钱、捐出50的人和千万富翁捐出100万,究竟谁善心大,很难比较,所以“我们只把捐款数量作为考核标准。”
胡润还说,可能有些机构用其他标准来评慈善家,“只要公正合理,我们同样认可”。
“慈善家”≠“慷慨的富人”
陈瑛,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伦理学研究室研究员,主要社会职务有中国伦理学会名誉会长等。对该不该给“行善者”“立榜”,他有自己的看法。
“从社会层面来看,做好事应该被‘社会’记住。”他认为,“立榜”无可厚非;对个人来说,“不可功利心太强,不能有做好事就为留名的念头。”他表示,真正的“慈善家”做好事不图留名,他们大度,富有同情心。
据陈瑛介绍,慈善家应指热心公益、经常参加慈善活动的人。他们愿意把个人资源,与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分享,包括财物、时间、爱心等,如“无国界医生”等。而“广受媒体关注的慈善家,多有是钱人,他们慷慨地向慈善机构、教育组织等捐款,很‘招眼’。”
他说,富豪积极行善事,帮助其他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称为“慈善家”。不过,“‘慈善家’绝不等同‘慷慨的富人’,没有大笔财富的人,同样可成为‘慈善家’。”陈瑛指出,“慈善榜”出现者多为有钱人,主要因为“立榜者”过多关注“钱”。
再说,“还有部分人赚钱途径并不正当,捐钱给慈善机构只是他们谋取金钱合法化的手段。”陈瑛不无担忧。对此,胡润也说,“我们关注的是,在‘阳光财富’基础上所做的‘阳光慈善’。”
“能否分类‘立榜’?”
陈瑛强调,真正的“慈善家”不计较社会“名利”,但“立榜”有一定积极意义。“有些人已意识到慈善的重要性,‘立榜’可以鼓励这部分人跟进,加入‘慈善’大军,进一步体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他如是表述。
陈瑛说,由于个人能力、收入不同,“对每个人从事的慈善活动,应区别对待。”他认为,若要“立榜”,不妨尝试“分类”运作,“慈善之心的比较,不能把金钱作为唯一衡量尺度。”他举例,有些人财富能力有限,甚至贫穷,“但他们仍尽最大能力帮助别人,他们的‘善行’让整个社会震撼,他们也可成为‘慈善家’。”“还有一些人,捐钱不留名,顺其自然,他们行为更应该受到尊敬。”陈瑛补充。
对此,胡润表示,“慈善家”的评选标准确实有多种,“我们主要关注较容易操作的捐款数量。”他说,从其他角度考量“慈善”之心,很复杂,没有明确的量化标准,很难付诸实践。不过,他乐见有能力的机构进行相关尝试。
胡润则表示,“‘胡润慈善榜’并不一定能反映中国慈善的完整状况,但它仍不失为了解中国慈善现状的一个好的选择,以后争取更加完善。”
陈瑛最后说,“分类立榜”只是个提议,就算没被采用,慈善事业依然会大踏步前进。因为,“真正的‘慈善家’不计较社会‘名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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