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昨天起,全国至少有6676万人可以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地说:我也是城镇职工。
因为这一天国家统计局宣布,今年开始,原本只统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外企等,仅覆盖1.22亿人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会把6676万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也纳入。
打昨天起,全国至少有6676万人可以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地说:我的工资没那么多。
因为这一天国家统计局公布,2008年我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是17071元,只相当于现行统计制度下“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8.4%。
尽管在“正研究论证”的消息被热传了至少一年半之后,“私企纳入工资统计”才算有了准谱;尽管多年来同样被工资统计“抛弃”的6000万个体户这回还是没有被纳入;尽管在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对媒体承诺“争取公布”至少两个月之后,“私企平均工资”数据才真的公布;尽管有人认为在部分地区,私企平均工资可能只相当于“统计工资”的1/3左右——但无论是“17071元/年”还是“58.4%”,这俩显然不够漂亮的数据象征意义已经足够,毕竟在此之前,咱们熟悉的都是类似于如下那种发布:“2008年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29229元,同比增长11%”,或者“2009年上半年,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4638元,同比增长12.9%,远超GDP增速”。
事实证明,在大多数人都觉着“我没涨”的时候,工资靠选择性统计一个劲儿往上涨对公众感情杀伤力最强,而逐步把该统计的人纳入统计,不仅仅是为了让网友少晒几回工资条、少骂几句“被增长”,也不仅仅是为了让统计局官员们能不脸红、说话时能挺直胸膛,更是为了揭开收入分配的真相:比如,这些年来老百姓的收入并没有那么迅速地增长,可以想见,纳入私企后,“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水平和增速会双双下降。再比如,我国的收入悬殊较之前统计反映的还要夸张,即使是按老算法,2008年我国工资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已达11:1(工资最高的证券业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9倍),机关与企业平均工资之比已达1.2:1。
更关键的是,“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年年大涨,也让基于这个数据划定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年年上调,社保一直是在以从企业和个人钱包里拿去更多的方式提供着水平并不怎么高的保障,如果“统计工资”能够理性回归,那么就意味着可能有更多收入不再被“扣除”,而是以“可支配收入”的形式回到职工手上。
正如马建堂所言,统计不能总是对老百姓的感受无动于衷,最敏感的平均工资统计该如是,失业率、GDP、CPI的统计也该如是。(毛颖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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