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服务没有太多"技术含量",民间资本完全有能力胜任,有什么必要实行垄断呢?
10月21日《武汉晚报》报道,2009中国殡葬协会公墓工作委员会年会近日在武汉举行,该会主任王计生发表演说时称,“殡葬暴利”的提法不恰当,遗体运输、存放、火化、骨灰寄存都是政府定价,不存在暴利。大家如果改变观念,不盲目攀比,骨灰盒、墓地等也将没有暴利可图。
王计生的说法显然不符合逻辑——因为遗体运输、存放、火化、骨灰寄存都是政府定价,所以不存在暴利,然而,“应该”怎么样的,未必意味着事实就是那个样。
这是因为,从“应该”的角度说,但凡实行政府定价的产品或服务,都应该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可实际上,成品油实行的是政府定价,但最具讽刺意味的是,一些地方的成品油零售商常常低于政府定价销售成品油,却依然有利可图,这不正说明政府定价预留了太大的利润空间吗?
其实,政府定价偏离正常价格轨道的现象并不稀奇,比如在一些药品定价上,有媒体曾报道,同样是广州敬修堂出产的龟鹿二胶丸,规格、包装完全相同,但在珠海市不同的药店零售,价格高的卖到15元,低的只有6.6元,相差一倍多。为何如此?就是因为该药品的政府定价太高,每盒卖6.6元依然有利可图,而每盒卖15元,只能算暴利了!
相比成品油和基本药物由中央部委定价,殡葬服务的政府定价更让人不放心,因为殡葬服务的价格由省级民政部门制定,然后报物价部门批准。而民政部门与殡葬机构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有的地方的殡葬机构就隶属于民政部门,在此情况下,殡葬价格怎能不虚高呢?
我无意于否定政府定价的必要性,但是,虚高的政府定价不仅于消除暴利无益,反而客观上可能成为暴利滋生的温床。何况,殡葬服务没有太多“技术含量”,民间资本完全有能力胜任,有什么必要实行垄断呢?但凡有垄断,就逃脱不了暴利的质疑,试图拿政府定价来平民怨,不能令人信服。(晏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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