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凌晨,35岁的姜辰(化名)服用药物轻生,被亲戚发现拨打了120,救回一条命。这已是姜辰在12小时内两次被送进医院。医生发现,姜辰服用的是一种叫“三唑仑”的处方药物,是在网上购买到的假药。(2009年10月08日《重庆晚报》)
庆幸!是假药救了一条命。姜辰的亲友们应该组团,敲锣打鼓地给人家网店送锦旗,表达万分感激的心意才是。但是,哈哈一乐之后,我却在深思,除了假药,这网上购物还有多少个“假”正在进行?
网购最基本的优势是价格相对便宜、方便快捷,省去逛街的时间精力。特别是在金融危机影响加剧的时期,消费会相对压缩,网购可以节省开支和精力。这就难怪网上购物火爆。新华网10月8日有消息说,网上购物正成为百姓购物新方式。据了解,目前,我国个人网上购物销售额达到1320亿元,约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购买的产品范围不断扩大,种类从手机、电脑等高端产品延伸到低端的服装、化妆品、居家用品等,销售规模迅速扩大。目前我国网络购物已经进入高速增长期。
但是,姜辰的“幸事”却给我们两点提醒。一是有人在网上公开销售违禁物品。据医生介绍,“三唑仑”有显著的镇静、催眠作用,这种药是处方类药物,无法自行在市场购买。可是,姜辰通过网上购物却买到了;二是有商家在昧着良心赚黑心钱。商家提供的是假药,但姜辰付出的是真金白银,所以,商家赚钱了。没有人能肯定,金钱诱惑下,网商们除了出售姜辰的假药,还卖出了多少假冒伪劣产品。
网上购物是买卖双方互不见面的交易,不仅要求诚信更呼唤法律法规的保护。2007年3月12日,商务部正式发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从维护网上交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网上交易健康有序发展的角度,提出了指导意见,但没有提及网络购物的相关标准、监管、税收等相关政策。目前网警处理的大多为网络诈骗等案件,也并没有将所有网络购物中出现的蒙骗消费者等行为全部列为网警查处范围。消费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实际维权过程中的操作十分艰难。更何况,网络购物的兴起,也为快递提供了重要的市场机遇,而其服务的准时率、破损率、丢失率、投诉率,也一直是话题不断,有着诸多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都迫切需要国家尽快制定出网络购物的相关法律加以规范。
网购假药捡回一命显然算不上幽默,更不能满足于当笑话传播。否则,电子商务作为刚刚兴起的一个产业,就极有可能成为别有用心之人的生财新渠道,这对电子商务本身的发展、快递新业务的壮大,都是一种硬伤,更是对提升公民消费能力的打击。 (冷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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