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碳税,要防止企业将负担向百姓转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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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征碳税,要防止企业将负担向百姓转嫁
2009年09月29日 11:43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财政部财科所课题组日前在我国碳税及相关问题的专题报告中分析了开征碳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税制诸因素角度初步设计了碳税制度的基本内容,并具体提出我国碳税制度的实施框架,我国开征碳税的实施路线图,以及相关的配套措施建议。

  随着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的召开,碳税征收再次成为全球关注的话题。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率先提出开征碳税实施路线图,架构起碳税制度的基本框架,并计划于2012~2013年前后开始征收。

  碳税正在悄悄向公众走来。倘若这项公共政策能顺利实施的话,不仅能深化能源资源领域价格,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也能转变经济增长模式,从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清洁能源的开发和追求绿色GDP,更为重要的是能实现节能减排的预期目标,为地球重现碧水蓝天作贡献。

  从社会各界包括专家学者、普通老百姓以及网友普遍的反应来看,大都赞同国家开征碳税,但是,让公众担忧的是,在碳税开征过程中,企业会不会把碳税税负向老百姓身上转嫁,尤其是让低收入群体的整体社会福利下降。如果碳税开征后,最终带来的是能源价格的普遍上涨,那么,势必会让普通老百姓利益受损,这不仅与国家发展低碳经济初衷相悖,也不合乎国家改革成果人人分享的目的。

  至于碳税开征会不会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最近,据上海市一课题组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税收负担等多项指标,得出了一项重要的调查结论——依据碳税负担率水平差异,必然引致社会福利水平变化,不过,其下降的程度是有区别的,城市的社会福利下降约2%,而农村下降了约1.7%。

  评判任何一项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志,就是看公众能否从这项改革中获利。碳税开征也是如此。笔者觉得,目前的问题是,要想有效避免公众在碳税征收中的社会福利水平不受到损害,关键是要通过重新调整现有利益分配格局,来防止碳税税负的恣意转嫁。

  一方面要建立公众利益补偿机制。在中央与地方分享上,笔者觉得,由目前税收制度设计上的7∶3,变成五五分成。倘若地方能多分享一些碳税税款,换言之,就是中央多返还给地方些财政资金,不但能建立一套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补偿机制,作为公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利益的补偿,也有利于我国税收分享制度的公平与合理;另一方面,我们还可以借鉴欧洲很多国家的做法,一边都征收碳税,一边降低企业所得税和企业支付劳保的费率,这样企业的综合成本并没有提高。

  更为重要的是,在防止碳税向老百姓转嫁上,国家应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消化因税负增加带来的负担,政府部门也要加大资源产品价格的监控力度,避免企业借强势地位掌控定价博弈,恣意转嫁税负担。 (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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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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