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中国政府网正式公布。意见称从2010年1月1日起,应缴纳所得税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减税50%。(9月23日《广州日报》)
客观地说,税收乃财政之源。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波及之下,企业获利困难,税收和财政势必也要受到直接影响。面对危机,财政同样也有开源节流的需求,财政要开源,税收则是一条重要途径。从这个角度来看,国务院此时此刻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税收政策不仅没有在中小企业税上开源,反而大幅让利,的确出乎很多常规逻辑的意料。
为财政开源,固然是税收的重要责任之一,但是,如果认为简单的维持甚至提高税率,便可以实现财政增收,这本身就是一种误区。事实上,除了作为财政之源,税收同时还起着经济调节杠杆的重要作用。假如整体经济萎靡不振,岿然不动的税收不仅成了企业经营无法承受之重,甚至极有可能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即便短期内可以维持税收不减,但“杀鸡取卵,涸泽而渔”的做法终究只能让企业生存环境恶化。一旦企业纷纷倒闭,再高的税率也只能是无本之木,开源不成反断源的尴尬将难以避免。可见,只有当税收政策与现实的经济发展实际相吻合,经济发展有了后续动力和回升趋势,提升税收才是为财政开源的前提条件。
据今年社科院年中发布的报告,由于全球金融风暴的侵袭,已使得内地近4成的中小企业倒闭,尽管很多地方并不承认出现中小企业倒闭潮,但中小企业的经营困局,显然是不言而喻的事实。
中小企业要独自面对市场的洗礼,也同样会在市场低潮中积极转型寻求生路。假如简单地认为中小企业倒闭是市场竞争的正常结果,甚至认为倒闭的就是应该淘汰的“落后分子”,显然有失偏颇。真实的情形是,中小企业的倒闭并非全部缘于经营不善和对市场变化的反应太慢。融资环境恶劣、企业税赋高昂,都是中小企业困局的落井下石者。
未来的经济有多大的发展潜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小企业有多大的发展空间。此外,作为吸引了国内80%就业人口的中小企业,更是就业的重要保障。所以,无论是“保增长”还是“保就业”,对于中小企业的涵养都是不容忽略的重中之重。
一言以蔽之,税收政策本该具备“放水养鱼”意识,从这个角度来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减免中小企业税赋,可谓切中题旨。(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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