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企对国际投行缺乏应有警惕,被几个西装革履、人五人六的国际投行的大忽悠,忽悠得轻飘飘,结果被套牢后,他们却溜之大吉,不见踪影
9月7日,国资委发布声明,力挺多家因衍生品交易巨亏的央企“保留追索权”,支持从事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的部分央企运用法律手段维权,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在去年金融危机前,中国多家央企从事主营业务之外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由于金融危机前一个阶段,国际原油出现了暴涨行情,最高摸高到了147美元一桶,许多中国企业都是在这个价位购入金融衍生品的。结果,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原油价格直线下降,甚至跌至40美元以下,这就使得中国许多做衍生品的央企赔的惨不忍睹。据公开信息披露,中国远洋所持FFA(远期运费协议)约有40亿元浮亏。东方航空航油套期保值公允价值损失约62亿元,国航燃油套期保值合约截至去年底公允价值损失也高达68亿元。对于这么大的亏空,笔者认为再通过市场运作挽救损失已经难上加难。国资委明确指出,力挺央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保留追索权”,笔者认为难度较大。
因为期权衍生品交易都是杠杆化交易,一般在初期签订时,保证金都已交付了。如果受委托的外资银行和投行进行了合同之外的违规操作,如已超过保证金规定的亏损额度,但受委托的外资银行和投行仍未平仓停止交易,这是涉嫌交易欺诈,央企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否则,无从谈起“保留追索权”。根据国际原油的大起大落情况,期权衍生品巨亏可能性极大,因此,最起码做石油期权衍生品交易的央企赔光保证金是有可能的。
笔者认为,部分央企之所以在衍生品上巨亏,都是超出自身主业经营造成的,或者说在做衍生品交易时盲目跟风、贪图不劳而获的暴利导致的。比如:在石油期货业务上,只要是出于防止油价波动对经营影响的目的都不会出现巨亏。因为这个目的只要做好套期保值业务就可以了。关键问题是,在石油套期保值时,看到油价处在有利于自己方向变动时,忍不住就想卖出或者买入合约进行投机牟利。结果,市场急转直线,出现反方向变动,使其出现亏空,要求补充保证金,越亏越补,越补越亏,最终一发不可收拾。再一方面,以航空、运输为主业经营的企业对期货市场缺乏了解,特别是对国际期货衍生品市场风险认识不足。去年金融危机前,国际原油价格曾经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上涨行情,也使得许多企业对其风险放松了警惕。最后,就是中国央企对国际投行缺乏应有警惕,被几个西装革履、人五人六的国际投行的大忽悠,忽悠得轻飘飘,结果被套牢后,他们却溜之大吉,不见踪影。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要千万牢记这个用几百亿国有资金买来的教训。在国家石油期货市场,央企只能做出于保值目的的套期保值业务,而不要被虚拟利润所迷惑。谨慎选择交易对手,不得选择风险难以认知的复杂结构产品,禁止从事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否则,必须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关键是追究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余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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