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涨价了,只不过这次轮到了每人每天都必不可少的水资源。
近几个月来,仿佛是“英雄所见略同”,多个省市都已经或即将上调水价,摆出的理由也大都听起来很正当:说有利于节约资源者有之,说减少供水企业亏损者有之,当然也有像外资参与经营水务这样说不清、道不明的理由。
不可否认,中国作为这个星球上最为缺水的国家之一,节约用水的必要性毋庸讳言。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规律就是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而在一定程度上,反之亦然。因此,通过上调价格来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手段。况且,当前我国各地水价总体偏低,远没有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环境的治理成本,水价确有上调空间。而各地低至3毛、高至1块的上调幅度,似乎也并非漫天要价。
但细细想来,总觉有所不妥。
毕竟,水资源天生具有公益性,如果完全套用所谓的市场经济规律来调节供需,是否有效值得思考。尤其是生活用水,一定程度的价格上调,究竟能产生多大的节约效果还很难说。因为有这样一种尴尬的现实我们无法回避:对于生活贫困者而言,即使在当前的价格条件下,肆意浪费者估计也寥寥无几,因此水价上调后,其用水量也难有大的变化;而对于生活富裕又较易浪费用水者而言,无论是否涨价,都很难改变他们的用水习惯。如此一来,简单地上调水价,其结果只是增加了生活贫困者的支出成本,却难以实现节约用水的本意。
总之,造成水资源浪费的原因很多,节约水资源的手段也不少,价格并非唯一的因素。例如,对于具有垄断性质的供水企业来说,逐步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供水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强化投资约束,提高生产经营效率,相信可在不小程度上弥补亏损。
从长远来看,水价上涨似乎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但如何涨,却大有讲究,并非“一刀切”式的一涨了事。
水价调整要以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为目标,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此,首先要理顺水价结构,可逐步将城市供水价格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实现商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公平负担,促进节约用水。尤其是,在价格调整之前应充分考虑到生活困难群众的承受能力,要体现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关照和社会的公平。
总之,对于此种与每一位普通百姓都息息相关的公共资源,价格调整当慎之又慎,调整之前应考虑周全。(尚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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