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水价资助了高收入者,而不是资助了低收入者。为什么这么讲呢?富人总是要消费更多的水,低水价对他来讲可以更多地用水,他可以把游泳池的水每天都换一遍,但穷人还是用不起。”在7月16日举办的一个论坛上,有专家语出惊人。
商品涨价,高收入者用得多,掏的钱也多——“专家”的理论听来似乎合理,但这种逻辑若成立,恐怕市场就要大乱。土地、房产、燃油、水、电、燃气……哪一样不是高收入者用得多?难道这些商品的价格都应该一涨再涨?那涨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涨价有益于低收入者”的理由可能比较有“卖点”,不过早已被事实证明其荒谬。以前也有人说“高校提高学费有益于低收入者”,认为低学费是在补助有钱人家的孩子。现在高校的学费的确一年比一年高,但很多穷孩子也被学费挡在了门外。
“商品涨价受益过程”的真实逻辑应该是这样的:涨价会让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都多掏钱,企业形成收益,企业收益中的小部分依法纳税上缴财政,而大部分成为股东(高收入者)的股权收益以及企业高管与员工的工资福利。涨价通常形成三个结果:财政坐地收钱;高收入者有出有进,通常出少进多;低收入者有出没进,即便有点政府补贴,也不足以补偿支出。这个逻辑链条最关键的地方是:低收入者支出是铁定的,得不到或者得到很少也是铁定的。
近来,不仅地价、房价、油价上涨,水、电、燃气等基本生活用品的价格也铆足了劲要上涨。基本生活用品涨价实非民生之福。房价涨了,低收入者还可以去郊区租房;油价涨了,低收入者可以坐公交车。但电与水是真正的刚性需求,谁都不能不用电不喝水,水、电涨价只会让低收入者逃无可逃。
不可否认,水价存在一些上涨的理由,如水资源的节约、处理污水所需的费用等。不过,为了避免伤害低收入者的生存根基,应该普遍施行阶梯式水价,即少用者价低,多用者价高,这样既保障民生基本用水,又能通过提高用水大户的水价,改善企业赢利状况,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穷人的民生”不是小事,对于一些自恃垄断地位而涨价自肥的行业、企业,政府部门应该监管得更紧,在涉及低收入者的切身利益之时,政府部门也应该有更妥善的安排。(莫丰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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