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调整应当以看得懂、摸得着的方式进行,而这有赖于政府定价趋于合理、相关信息更加透明。
7月4日《重庆晚报》报道,国内油价再次上调仅过了4天,全国很多地方便出现了成品油批发价格战,油价下跌幅度最多达500元/吨,几乎抵消了国家发改委此次上调成品油价时600元/吨的涨幅。在重庆市,外地成品油源对该地市场产生强烈冲击,这些炼油厂的成品油出厂价往往比国家规定的最高批发限价低800元/吨,卖到重庆仍有利可图。
油价刚刚“依规”上调后,市场的反应说明两个问题:一方面,成品油实际批发价远低于政府最高限价,说明最高限价“虚高”,偏离了正常价格轨道;另一方面,石油巨头大幅降价促销仍有利可图,说明政府定价给石油巨头预留了太大的利润空间。
这两个问题,被7月4日《中国证券报》的报道一一证实。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指出,从剔除政府税费后的成品油“裸价”来看,中国目前的成品油价格确实比美国高。过去一个月国际原油价格每公升上涨0.13元,而此次北京汽油价格却上调0.45元。按照目前北京市每公升6.37元的油价,剔除政府税收后,国内油企拿到的销售收入约为4.08元;而美国新泽西州的油价,剔除税收后油企拿到3.64元,英国的油价剔除税收后油企拿到3.29元,日本的油企为3.4元,德国的油企为3.05元。
看来,那个“完善后”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并不如预想完善,亟待进一步予以完善。
实际上,此前笔者曾撰文提出,成品油定价机制所依据的基准油价是有问题的,该机制自去年年底开始运行,当时国际油价很低,国内油价虚高,后来国内油价虽有所下调,但下降幅度不到位,仍高于国际油价。换言之,当初成品油定价机制建立在虚高的油价基础上,既然初始的基准油价虚高,那么后来无论成品油定价机制如何运转,或涨或跌,国内油价必然始终高于国际油价。这也是每次“依规”上调油价却每次都让人看不懂、都会引起民众抱怨的主要原因。
基于我国国民收入不高以及目前扩大内需的背景,成品油政府定价不合理问题应予以重视才好。还是那句话:油价调整应当以看得懂、摸得着的方式进行,而这有赖于政府定价趋于合理、相关信息更加透明。(作者:晏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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