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00万到2100万,北京的赖先生,如被温水煮的“青蛙”一般,一年内被一款名叫KODA、外号“富翁杀手”的境外理财产品一步步“血洗”光了几乎全部的财产,还于不知不觉中倒欠银行230万。可直到今天,赖先生和KODA的官司,也没打得起来。
KODA,英文全称是Knock-Out Discount Accumulator,俗称“打折股票”,是一种可以与股票、外汇、期油等资产挂钩,风险极高的期权合约。所谓“打折”,是指投资人可以低于某股票现价10%至20%的行使价买入股票,但它同时规定,当股价高出现价3%至5%时,合约自行取消;而当股价跌破行使价时,投资人则必须双倍吸纳股票。“赚有封顶,赔无封底”,业界戏称其意为“I kill you later”,外号“富翁杀手”。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后,内地富翁投资金融衍生品导致巨额亏损的事件陆续浮出水面,最著名的莫属中信泰富因KODA亏损150亿元。有数据统计,2007年香港卖的1000亿美元KODA产品中,有一半以上都卖给了内地投资人,如果按每个投资者平均投入2000万元人民币计算,则内地有受害投资人1500人到2000人。可在数千名被“下套”的富翁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只有很微小的一部分,绝大部分富翁都选择了吃“哑巴亏”。
熟人“下套” “明抢”2300万
赖先生和KODA的接触,开始于2007年6月的一次饭局。那天,通过其太太的师妹、长江商学院的一位朋友的介绍,赖先生认识了自称是“荷兰银行私人银行董事”的张宁,并在其推荐下投资了一款“提供优质VIP私人银行服务,保底收益20%以上”的境外理财产品——KODA。“因为是朋友介绍的,所以一开始就对张宁很是信任,再加上银行董事的身份和信誓旦旦的收益保证,我们想都没想就签了份一百多页的全英文文件,投了400万元。”赖先生对记者说。
刚开始的3个月,KODA的确表现优异,迅速帮赖先生赚了几十万,可从11月开始,随着股市逆转而下,赖先生的投资也出现了问题。“11月份后,荷兰银行通知我,要提高保证金的比例,可基于什么原因追加保证金、追加的标准是什么,银行却不予解释,在合同条款中也没有说明。”赖先生回忆说。他觉得自己就像贷款买了套房子,付了400万的首付“保证金”后,房价贬值了,银行却无理要求自己为贬值金额买单。可为了已经付出的资金,赖先生不得不一次次地追加保证金,一直加到2100万元,“完全超出其自身的财力”。
保证金加了,可财运并没有转好。2008年10月,赖先生的账户最终被荷兰银行以“没有履行能力而行使抵消权”为由强行平仓,不仅赔完了账户内的2100万元,还倒欠银行230万元。“故意将高风险衍生品描绘为低风险‘稳健投资’,单方面修改保证金,合同条款含糊不清,这就等于明抢!”赖先生愤怒地对记者说。
弄明白2100万元是如何被张宁骗走后,身为律师的赖先生,想到了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KODA是境外理财产品,在内地打官司有很多技术问题,赖先生便想到了去香港打官司。于是,他先咨询了香港的律师费用,这一咨询,把他吓了一大跳。仅仅在一审阶段,单边律师费就要160万元港币,法庭还要求原告人预先缴纳一份不低于单边律师费的保证金,一旦官司失败后作为律师费付给对方律师,也就是至少又要一份160万元港币。“这么一算,没个三五百万港币,别想在香港打得了官司,而且结果还不能得到保证,实在是太贵了。钱就是我的‘弹药’,没有弹药,我根本寸步难行。”赖先生对记者感慨到。
KODA的“三宗罪”
根据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规定,外资银行禁止在内地销售未经许可的金融产品。KODA之所以能销售给内地的投资人,据北京杨兆全投资律师团的律师杨兆全告诉记者,多是境外私人银行的客户经理以专业人员的身份,通过个人关系,到内地游说投资者到该私人银行开设账户。同时,客户经理在推荐的过程中,以打折股票为名,一味强化收益,淡化甚至不提风险,更不提该金融衍生品是期权投资。
但业内专家告诉记者,KODA实际上是一种风险相当巨大的金融衍生品,只适合对未来一年市场看涨时买进,看跌时做必定产生巨额亏损,中央财经大学的教授郭峰甚至直指其为“风险超过一般投资理财产品的赌博型产品”。首先,KODA的杠杆性过大。KODA每单合约的最低投资金额为780万元港币(约合100万美元),但这100万美元并非是定金,而是“孖展保证金”(孖展意为杆杠交易下的“保证金”)。假设投资人在KODA账户里存入100万美元,这100万会被分别投资于数张合同,一般每张合同的孖展约为100万港元;在杠杆作用之下,合同的投资股票价值可以达到近5000万港元;考虑到股价下跌时客户需要双倍接货,这5000万港元的投资组合将有可能直接演变成近1亿港元的价值。投资者相当于用780万港元做了一个亿港元的投资,这便是许多投资者亏损额不是只限于自己最初投入的资金的原因。其次,KODA总是捆绑一份银行贷款合约。客户通过一系列合同对银行进行授权后,银行不必事前征得客户的同意,就可以在客户账户余额不足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限额内的贷款购买股票,从而保证客户继续履行期权约定。这也意味着投资人会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背上很多的“债务”。第三,KODA合同内容复杂,用词晦涩,对于普通投资人来说,简直犹如天书。许多投资者就是因为看不懂此类合同,才会在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骗。
富翁们的维权之困
有近2000名富翁被“富翁杀手”忽悠走了大半身家,可站出来维权的却寥寥无几。为什么内地富翁们爱吃“哑巴亏”? 据赖先生向记者透露,大家伙儿之所以选择沉默,一是因为在内地维权存在许多技术上的问题,在境外维权的费用又很高,像是一把悬在头上的达摩克斯之剑。“维权就像个烧钱的无底洞,烧多少、烧到什么时候都是个未知数。”二是因为,很多人觉得被骗不光彩、怕丢人,碍于面子而不想维权。但也有专家质疑这两个原因不充分,他们怀疑如此高的损失不维权是否与灰色收入有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董安生则向记者介绍,境外理财产品的维权之困,在于管辖权适用上。据其介绍,投资人在签署境外理财产品的合同时,里面就有选择适用法律的条款,也就是说,合约一旦生效,就等同于投资人认同了境外法院的管辖权。从目前来说,对境外银行的诉讼,还不属于内地法律的管辖,也不适用于中国的法律,解决不了这两个问题,想在内地维权,道路相当艰难。(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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