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体制新政下的IPO 首单终于落定,从桂林三金药业开始,暂停9个月的“打新”市场即将再度活跃。当下,个人投资者更关心新股申购中与过去有何变化。
笔者认为,如果个人投资者资金量相对较多 ,那么尽可选择网上“打新”方式。证监会规定了“对每只股票发行,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但同时又规定了“单一网上申购账户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这一条件对大资金的机构“打新”形成了有力限制,证监会有意向申购新股的中小投资者适当倾斜的意图得以体现。
当个人投资者购买“打新”的理财产品或打新的债券型基金,再通过其参与新股发行市场时,风险相对地被提高了。因为作为机构参与到新股申购中,在网上和网下只能二选一、网上申购不能超过股数的千分之一的前提下,资金量较大的机构必然倾向于网下申购,接受三个月的锁定期。三个月的锁定期过后,股价有可能向上也有可能向下。
因此“打新”产品对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研究实力雄厚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机构拥有独立的投研平台,可以通过深入而细致的研究来判断新股的价值,给出包含三个月风险溢价的报价,决定是否参与。个人如果想通过理财产品或债券型基金参与至新股市场时,要注意该产品的管理人或投资顾问的实力,研究其过去打新业绩表现,方能做出合理的选择。
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差的投资人如果畏惧“打新”规则变化后的风险,也可以仅仅购买货币基金,间接参与至新股申购中。因为机构“打新”时资金拆借率会相应地提高,带来货币基金收益的增加。(华安基金 梁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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