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对方便面外包装广告与实际内容“相差很大”问题,台湾地区今天公布新规,不仅图案系供参考字样须放大4倍,而且没有牛肉块就不可称为牛肉面。
台湾相关部门12月3日邀请包括统一企业、味全食品工业、味丹企业、味王公司及维力食品工业等开会,商议改善之道。
今天出台的规定称,“图案系供调理参考,实际内容参见标示”字体必须放大;过去铅字20号字长、宽都是0.3公分,未来应放大为计算机20号字,长、宽都是0.6公分,计算后约放大4倍,以便让消费者清楚知悉外包装图案仅为广告,仅供调理参考。
其次,泡面外包装所载明产品名称,应与内容名实相符,例如名为“牛肉面”,就要有牛肉块存在,不能把调味包内跟葱末一般大小的碎肉末称为牛肉块,否则应更名为牛肉“汤”面之类名称;其它鲜虾面、排骨鸡面等同理适用。
方便面新标识也引发业者讨论,未来其它商品标识,例如其它冷冻或冷藏鲜食产品的内容,实物与汤水比例落差太大时是否也要一并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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