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岁老人为领养老金每年需公证自己还活着——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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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岁老人为领养老金每年需公证自己还活着
2009年10月13日 14:58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这名85岁的老太太姓魏,家住成都青羊区草堂小区附近。从2004年开始,每年她都会到成都的公证处作一次生存公证。公证的内容如出一辙,就是证明她还活在这个世上。

  原来,魏婆婆是一名美籍华人。她祖籍成都,早年跟随从事科研的丈夫移民美国,顺利拿到绿卡,并成功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魏婆婆在美国生活多年,后其丈夫去世,儿女各自成家。2003年底,她回到了成都并安顿下来。

  魏婆婆在美国退休后靠领取养老金度日。然而,她回到家乡后,领取养老金的手续顿时变得复杂起来。

  “怕我死了,有人冒领。”因为这样的缘故以及美国方面的政策,此后,魏婆婆每年都要到公证处作生存公证,证明自己还活着,并由公证员出具生存公证书。拿到公证书后,魏婆婆再将其寄往美国,以作为领取养老金的重要凭证。

  老太太手持当天报纸拍照

  “生存公证主要是证明人还活着。”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公证员徐清向记者介绍,作生存公证的人一般包括年纪较大的外国海归,以及在外地工作的本地人,一般用于向原居住国或地区领取养老金、或为居住在国外的亲属减免所得税等。

  徐清介绍,“作生存公证,一般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如果是外籍华人,则需要带上护照等,本人必须到场。”

  据了解,办理该类公证时还需要当事人手持一份当天的报纸拍一张照片存档。魏婆婆魏女士在办公证时,也拍了一张这样的照片。

  一般说来,生存公证较其他公证来说,收费只需80元。不过在办理这种公证时,当事人应亲自到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同时,当事人还应向公证处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记者 范晓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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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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