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偷粮”229万
另没收违法所得
实施终身市场禁入
证监会开出两年内的第三张“老鼠仓”罚单。据证监会网站公布,日前,中国证监会已依法调查、审理完毕融通基金原基金经理张野违法违规一案。
据了解,证监会于2009年4月对张野立案调查。调查发现,2007年起至2009年2月,张野在担任融通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融通基金的基金投资与研究信息,并操作他人控制的“周蔷”账户,采取先于融通基金旗下的有关基金买入或卖出同一股票的交易方式为他人牟取利益,其个人从中获取好处。此外,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期间,张野还通过网络下单方式,操作其配偶的同名账户交易了广宇发展等多只股票,获取不当利益。
进行行政处罚
调查认定,张野利用其基金经理身份,操作“周蔷”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八条关于禁止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的规定,构成了该法第九十七条所述行为。张野操作其配偶的同名账户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关于禁止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了该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行为。
证监会决定,对张野进行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2294791.90元,并处400万元罚款,同时对其实施终身市场禁入。目前,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已作出,正在按程序办理送达手续。
此前两例罚款50万元
管理层对张野的处罚是继2007年上投摩根成长先锋基金原经理唐建和2008年南方宝元债券及南方成份精选基金原经理王黎敏“老鼠仓”事发之后的第三例对基金经理“老鼠仓”的处罚。
此前,证监会对唐建和王黎敏作出的处罚是取消两人的基金经理从业资格,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各处罚款50万元,对唐建实施终身市场禁入,对王黎敏实施7年市场禁入。(记者吴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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