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8日电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交提案说,随着人民群众生态环保意识的增强,垃圾处理方式越来越得到广泛关注。我国生活垃圾焚烧产业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迅速,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引起很大争议。
一是垃圾分类缺位。混合垃圾或只经过简单处理的垃圾直接焚烧,二噁英等有毒物质产生量大大高于分类垃圾;
二是选址缺乏论证。焚烧厂选址论证不够充分,过程不公开透明,政府与民众沟通不到位,易引发社会矛盾;
三是产业准入混乱。准入门槛不透明、招标决策不公开,存在恶性竞争和低价中标现象,而中标后往往不能兑现中标前环保承诺;
四是技术监管缺失。不成熟的技术设备还在不断进入市场,一些垃圾焚烧发电厂为骗取发电补贴,大量使用煤和油来发电,成为实质上的“小火电”;
五是违规操作突出。操作中不遵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偷工减料,排放物不达标;
六是民间监督缺位——缺乏独立的民间监测、监督机构,二噁英排放量等相关信息发布容易受到质疑。
为规范垃圾焚烧行业的发展,提案中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坚持垃圾分类。健全的垃圾分类应成为垃圾焚烧发电的前提条件。政府必须切实投入,提供垃圾分类所需的配套基础设施。在当前不具备真正实现垃圾分类的条件下,可适当借助民间拾荒者力量,将垃圾处理末端做细,降低有害垃圾的焚烧率。
第二,规划选址公开。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对焚烧厂进行规划和整体布局;建立和完善听证制度,决策信息过程公开透明;新开发区域的规划方案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强制要求开发商向购房者公示;制定相应的补偿机制,从经济利益、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利害关系人合理的补偿和平衡。
第三,准入门槛从严。必须有资质、有经验的企业才能进入;招标过程公开透明,接受阳光监督;将能否做到垃圾焚烧全程公开,作为是否上马的重要指标。
第四,技术严格把关。建议环保总局会同科技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共同完善焚烧相关技术标准,宣传普及较成熟技术,对危害较大的不成熟技术进行改造或予以淘汰;将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纳入国家“十二五”科技规划,加大技术攻关。
第五,流程全程监控。从焚烧流程全面加强监管,严格按流程操作,杜绝偷工减料现象;对实质上成为“小火电”的焚烧厂,如不整改,坚决予以关停。
第六,发展民间监督。培育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民间监督、检测机构;强制要求垃圾焚烧厂向所在社区的居民全方位开放,接受整个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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