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阜新7月30日电(记者 沈殿成)辽宁地处科尔沁沙地南缘,是中国沙化危害比较严重、全国12个防沙治沙重点省区之一。即将于8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防沙治沙条例》,标志着辽宁防沙治沙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
辽宁省政府新闻办30日在彰武县阿尔乡治沙造林现场举办新闻发布会,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张志茹表示,依法推进防沙治沙工作,不但可以使沙区的生态系统逐步趋于稳定,风沙危害减轻,水土流失得到进一步控制,而且可以充分利用沙区的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沙区经济。
按照即将实施的《条例》,辽宁将对沙化土地实行分类保护。沙化土地分为封禁保护区、综合治理区、适度利用区。封禁保护区是指在规划期内不具备治理条件以及因保护生态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区是指生态区位重要,具备一定治理条件,能够通过综合治理逐步恢复改善植被和生态功能,但在规划期内不宜开发利用的沙化土地。适度利用区是指在综合治理过程中可以适度开发利用的沙化土地。
《条例》中规定,在封禁保护区内禁止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在综合治理区内禁止放牧、开垦、挖沙,禁止采伐天然林和砍挖灌木、野生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禁止对人工林进行除依法可以抚育更新性质之外的采伐。在适度利用区内禁止砍挖灌木、野生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
据了解,辽宁现有沙化土地面积54.96万公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60.66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81%,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数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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