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十七日电(记者 赵建华)中国审计署周三发布公告称,到二00七年底,在四十一家中央国有企业中,已有三十六家重点耗能企业提前完成了“十一五”节约能耗近八百八十万吨标准煤的目标。
跟二00五年相比,这四十一家企业在二00七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降幅超过了两成一。
审计署介绍说,被审计的四十一家中央企业,是从全国千家重点耗能和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中随机选取的。其中,包括十六家电力企业、十三家石化企业、十二家户钢铁及有色金属企业。二00六年到二00七年,这些企业对节能减排的投入超过了一百六十八亿元。同时,淘汰了一些落后产能设备。
但审计仍发现,有十家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九家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有的企业未及时关停和淘汰高耗能设备。
同时,一些企业固体废物处置不当,给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污染隐患。其中,有九家企业将二十多万吨危险废物交给一百五十家无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处置;五家企业将十万多吨危险废物简易填埋或直接堆放;两家氧化铝生产企业在处置腐蚀性较强的固体废物赤泥时,部分赤泥泄露污染周边土地;五家电力企业造成环境污染隐患。
在审计公告中没有明确指出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究竟是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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