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1日电 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于今日正式启动,中新网特为您梳理了4年间,融资融券从酝酿到正式进入市场操作的时间序列。
2005年10月27日,修改后的《证券法》已经加入融资融券条款,这为融资融券扫清法律障碍。
2006年6月30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
2006年8月2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
2006年8月29日,公布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2006年9月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2008年04月08日 证监会就《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2008年04月25日 国务院正式出台《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6月1日起实施)、《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2008年10月05日 证监会宣布启动融资融券试点。
2008年10月25日、2008年11月8日,证监会、交易所及中登公司两次组织11家券商参与融资融券联网测试,融资融券业务获得实质性进展。
2009年,证监会将精力更多地放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和创业板开闸上,融资融券暂时搁置。
2010年1月8日,国务院原则上同意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证监会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择优选择优质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业务的首批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2010年3月19日,证监会19日公布了首批6家融资融券试点券商名单。分别是国泰君安、国信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和广发证券。
2010年3月30日,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向6家试点券商发出通知,将于2010年3月31日起,接受券商的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这标志着经过4年精心准备的融资融券交易正式进入市场操作阶段。(贾亦夫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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