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超募总额的20%!深交所昨日发布《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对创业板超募资金的使用做出更加具体的规定。但此举却引发了业内人士更大的担忧。
和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备忘录对超募资金的用途做出了更加具体和严格的限制,在再次强调超募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同时,备忘录还特别要求,对于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20%。同时在审议程序上要求该议案取得董事会全体董事的2/3以上和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且保荐机构也明确表示同意。
其中,备忘录特别强调,对于单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且达到超募资金总额20%的,应事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且超募资金不得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此前,证监会要求创业板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合理确定超募资金用途,因此,对于超募资金的使用问题,就成了创业板公司“幸福的烦恼”。一些公司在钱多了以后,准备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如亿纬锂能就在去年11月4日发布公告,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此后,亿纬锂能的这种做法很快便得到了包括华谊兄弟、红日药业、上海佳豪等多家创业板同仁们的“群起响应”,这些公司纷纷效仿亿纬锂能抛出各自的“资金置换”计划,其中,额度最大的是华谊兄弟,置换额度高达18684万元。
创业板公司的这些“资金置换”行为,受到业界人士关于创业板超募资金遭变相挪用的质疑,本报也曾对此连续做出过独家报道。分析人士认为,此次深交所对创业板超募资金的用途做出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之前在监管上的不足,这也能有效抑制当前创业板超募资金被肆意挪用的势头。
但也有分析人士对深交所此举表示了更大的担忧,在这些分析人士看来,深交所此举甚至有误导创业板管理层之嫌。“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一年内不得超过20%,这就等于告诉了创业板公司:你一年内可以挪用20%的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而且不用归还!”一位私募人士担心,这种做法可能不但不能改善创业板超募资金的监管,反而可能给创业板公司变相挪用超募资金提供一个新的渠道和借口。
“原来上市公司挪用超募资金,只能通过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等有限的途径,但今后创业板公司再想挪用超募资金就不用那么麻烦了,直接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名义就行了,只要一年内不超过20%就没问题,如果觉得20%还不够用,还可以先从银行借,来年接着再挪用20%偿还这笔贷款……” 在这位私募人士看来,“流动资金”的可操作空间比“自筹资金”大多了。( 况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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