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6日电 证监会副主席姚刚今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称,对创业板企业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是一个难点。
2009年11月6日,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强创业板市场监管 维护市场平稳运行”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姚刚表示,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的稳定性比主板企业要稍微差一点,公司规模比较小,抵御风险能力比较弱,特别是有的企业过度依赖于某一个产品或者是某几个人,这种情况比较多,因此稳定性也比较差,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也比较容易出现。
根据这些特点,针对创业板企业,我们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应该更加严格,能够及时把公司的变化让投资者知道,证券法有一条就是“信息披露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使创业板企业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就须加大对创业板企业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这是一个难点。
在这方面,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做了一些相关的工作:首先是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增强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透明度。
已经公布的一些相关方面的规章制度比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已经公开发布了,里面对信息的披露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我想现在第一批企业已经上市了,根据他们在运行过程中的一些情况我们还将制定适应创业板上市公司特色的披露标准和规定。目前证监会正就创业板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制定相应的规则,进一步完善后也会相继发布,其他相关方面的规则也会根据创业板公司具体运作情况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
其次,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中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比较新颖,行业和其他公司差异比较大的情况,将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特殊行业的信息披露的特别规定。因为很多是新行业,一般的投资者很难明白,不是相关行业的专家更是难以明白,所以针对特殊行业制定特别的信息披露的要求也是很有必要的。
再次,创业板上市公司运行一段时间后我们将对现在的信息披露规则进行梳理,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和补充,逐步完善这个体系。(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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