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机构肯定不爽,新规定最明显的改变就是抬高了短线交易的成本,像三季度保险公司围绕3000点做波段那样的操作以后肯定会减少。”基金公司人士普遍认为,《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与之前的基金销售和评价办法一脉相承,都旨在规范基金销售市场秩序,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
大机构波段操作“难度加大”
在三季度的市场调整中,颇为引人注目的是保险公司针对市场的波段操作。“像某大型保险公司在2800点买入,又在市场见顶时赎回,肯定会对投资造成影响。”一位基金经理表示。
基金申购费率一般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对于超过500万的申购金额,基金公司通常按每笔收取1000元的申购费。而在赎回时,虽然基金公司普遍在招募说明书中规定赎回将收取最高0.5%的费用,“但对于保险公司这样的大客户,通常情况下都是意思一下或者根本不收。”这就造成大机构针对基金的短线交易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客观上造成了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短期交易的便利。
同时,部分基金会在年底吸引一些“帮忙资金”申购,以达到冲高规模的目的,第二年初这部分资金又会迅速撤离。而在一些长期停牌股复牌前,重仓这些停牌股的基金也会被大量资金涌入进行套利,这一现象直到监管层对基金估值进行规范后才有所缓解。
自然,对于基金经理来说,上述的短期交易让他们不得不被动地调整仓位,打乱了他们的投资节奏。而且,大额资金按照申购日的基金净值买入,但资金第二天才能进行投资,对市场也会造成影响,变相地给自己抬了轿子。
国金证券基金研究中心分析师张剑辉对此表示,《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中增列了短期交易的赎回费,抑制了短期交易和一些机构投资人运用资金优势进行短期套利的现象,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帮忙资金”的成本,且因此产生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因此对于基金资产的稳定运作和保护长期投资者的利益具有积极作用。
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认为,虽然《规定》抬高了短期交易的成本,但投资者利用基金进行短期套利的行为不会消失。“一方面会衡量短期交易的成本和收益,另一方面,更多的资金会采取通过ETF等交易所基金来进行波段操作。”
销售渠道尚待拓宽
此外,以往有些银行销售人员会“引导”普通投资者赎回老基金,认购新基金,其中亦有缘由。一家基金公司的渠道人士说,“基金公司支付给渠道的销售费用一般包括尾随激励和首发激励两个费用,尾随激励一直以来都是以保有量计提,首发激励一般是以发行的销量计提。”由于首发激励通常是一次性的,刺激作用当然更大。
而在《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中,禁止基金管理人向销售机构支付一次性奖励,允许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维护费(尾随佣金),用于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张剑辉表示,《规定》对于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费”首次进行了明文规范,以维护合理有序的竞争秩序,并着重强调了以“基金保有量”为基础的计提方式,较大程度抑制了以往以“基金交易量”为基础的计提而可能带来的销售人员引导投资者频繁交易的结果。与此同时,管理人需要将客户服务费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进一步增强了信息的透明度。
不过,某基金公司人士表示,在目前国内银行占据绝大部分金融客户资源的情况下,尽管《规定》进行了明确的规范,银行对于基金公司仍然有很强大的话语权。“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还会有基金公司为了拼首发采取变通的方式给银行各种激励,这时候就要看监管力度了。”在这位人士看来,尽快培育第三方销售机构,拓宽基金销售渠道,才是从根本上改变基金销售依赖银行的较好方式。(余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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