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一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中盛怡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五名高层管理者,因涉嫌非法经营一点六八亿余元未上市原始股票被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他们今天集体坐在了被告席上。
公诉机关指控,中盛怡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永、总经理陶洋、副总经理章超等五人,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非法接受西安大东国际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自然人股东的委托,在北京、河北等地向社会公开转让股东所持有的未上市原始股股权。
其中,销售西安大东国际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原始股一千五百二十余万股,销售西安杨凌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原始股九百余万股,销售西安华海医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原始股二千四百四十余万股,总共非法经营数额高达一点六八亿余元。
涉案的杨永、陶洋、章超、屈艳芳、郭瑞庆等五人,除郭瑞庆一人因病未能出庭外,其余四被告今天均接受了审判。
检察机关提交的证据显示,中盛怡和公司以每股一元的“原始股”,在北京转让价格为每股三至四元,获取暴利的巨款都打进了杨永、陶洋等人的个人银行卡,之后他们将非法收入转给出售股权的股东。中盛怡和公司收取三成的代理佣金,再分配给杨永、陶洋等有股份的负责人。
法庭上,四被告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均不持异议。作为董事长的杨永承认自己获利一百余万元,而总经理陶洋也称自己拿了四五百万元。
检方认为,五名被告人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无视国法,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还在审理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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