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7月1日起,河南省将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工资最低可达600元,小时最低工资6.8元,最高增长幅度达33.3%。
河南省人社厅副厅长刘京州介绍,河南省上次对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在2007年,距此次调整已有3年时间。本次调整过后的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涨幅超过了20%,并且不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法定福利待遇。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这一点与国内一些省份的最低工资标准相比有所区别。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整个地区的工资水平,吸引更多的外来务工者,也保证了本地劳动者在付出正常劳动后能有一个稳步提高的生活质量。(李承锦 记者肖树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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