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了,三类行政区域标准分别是800元、700元、600元。
这是河南第七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这次调整从今年7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主给员工支付的加班工资,补贴的生活费、住宿费等非货币性收入,都不能记入最低工资里。
郑州最低工资提到800元
昨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调整河南最低工资标准。
这次调整,按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是2007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根据行政区域划分的三类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是650元、550元、450元,调整后分别为800元、700元、600元,增幅分别为23%、27.3%、33.3%。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7.5元、6.5元、5.5元,分别调整为9元、7.9元、6.8元,增幅分别为20%、21.5%、23.6%。
此次最低工资调整后,从今年7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从1995年河南开始设置最低工资标准以来,这次是第七次调整。
加班工资不计入最低工资
我省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明确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福利待遇。
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类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调整工资标准,在保障最低岗位工资标准不低于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劳动差别,保持岗位工资标准的合理差距,确保内部分配公平合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后,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正常劳动者,不适用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的项目还有,企业或者雇主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三类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不同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从今年开始,河南省依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对各省辖市市区、县(市)行政区域类别,划分出的一、二、三类行政区域,分别执行高、中、低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依据一定标准划分,河南划分出一类行政区域43个县、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元,郑州除中牟外,都是一类行政区域。
二类行政区域53个县、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9元,郑州只有中牟县执行这个标准。
三类行政区域63个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8元。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等省辖市,执行这类标准的县、市比较多。
根据要求,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记者 熊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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