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近几年通过积极探索和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在保护数量众多且分散的中小企业的职工权益方面,闯出了一条新路。
6月24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在营口市召开“全国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营口经验”,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加大力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营口市民营经济比较发达,乡镇、村、街道办事处、社区的小企业和第三产业行业网点数量庞大。过去,由于这类小企业和三产网点规模较小,在一些区域和行业内,不仅没有建立工资待遇的监督机制,甚至连职代会都很难召开,程度不同的劳资矛盾隐患长期存在。
2008年以来,营口市在认真总结虎庄镇服装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破解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制定劳动定额难、制定工资标准难、开展平等协商难、协议履约难的“四难”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全力推进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营口市成功地创造和推广了“组建乡镇工资指导团”“建立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因地制宜倒算劳动定额”等一系列好办法,突破了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面临的一个个障碍。
据对营口市88份行业工资集体协议的统计,2008年职工工资平均增长10.2%,2009年,虽然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但仍平均增长7.8%,有效激发了广大职工群众投身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取得了多赢的社会效果。
目前,营口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已远远超出了工资的范围,职工休假、日常福利、安全生产、女职工权益保障等许多内容都已经通过劳资双方面对面的对话协商取得共识、得到解决,协商氛围也越来越好。营口市总工会主席孙恩波认为,从工资问题入手,集体协商正在改变着广大中小企业里劳资双方的观念和行为方式,让劳资关系变得更加和谐。
据了解,除“营口经验”之外,近年来,不少地区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也创造出不少好的经验,如浙江省“区域协商谈底线、行业协商谈标准、企业协商谈增长”的分层次确定协商标准、江苏省的由协商工资增长向协商薪酬分配制度的深化等。
全总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总结推广包括“营口经验”在内的各个地区的好作法,在全国范围内着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记者陈梦阳、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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