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蒋悦飞)7月1日,一年一度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进行调整。根据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的2009年社平工资4120元(预计数)计算,今年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或可再提高千余元。
按照惯例,公积金缴费基数的上限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依据。由于统计部门尚未公布广州市2009年职工月均工资数据,公积金中心表示,暂以2008年数据计算,待统计部门公布2009年数据后再调整。2008年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80元,因此暂时的缴存基数上限依旧定在3780元×5=18900元。如果以4120元计算则将提升约1700元。
缴存基数怎么算?
缴存基数上限
按照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
2008年,广州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80元,即3780×5=18900元;2009年,广州职工月平均工资预计数为4120元,即4120×5=20600,比上一年增加1700元。
最高单方免税缴存数
按照规定,缴存基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的、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超过12%的需要缴税。
2008年,最高单方免税缴存数为
3780×3×12%=1360.8元;2009年,根据预计数计算为4120×3×12%=1483.2元,增加了12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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