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孟复强调要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新36条”的落实
“红灯灭,绿灯亮了,各地政府和各个部门要尽快画好斑马线,让民营企业尽快穿过马路。”在全国工商联在京召开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用这句生动形象的比喻,希望政府在出台“新36条”后,能够尽快地督促有关部门出台实施细则。
黄孟复说,5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的“新36条”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台的第一份专门针对民间投资发展、管理和调控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是对“非公经济36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9条”文件的丰富和发展。制定并出台“新36条”,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体现;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稳固经济可持续发展基础的实际需要;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客观要求。
鼓励民间投资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黄孟复说,我国民营经济近年来发展很快,现在已经占到我国GDP总量的50%以上,其吸纳的就业人员占国家新增就业85%以上,而且民营经济发展势头总体向好。但是民营经济的发展一直有一个困惑,那就是如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尤其是地方政府能不能把党中央、国务院的一些政策彻底贯彻落实下去。2005年“非公经济36条”的出台,对民营经济是一个很大的振奋,但是没有达到大家所期望的高度,所以还有一些遗憾。
黄孟复认为,“新36条”的出台有两个意义;第一个重要意义就是表达了党和政府坚决贯彻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决心。我国的民营企业家心里蕴藏着极大的发展热情,只要国家政策到位,他们就会立即投身到大发展中去,因此,文件出台极大地鼓舞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
第二个重要意义在于鼓励民间投资。这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措施。经过两年经济危机的应对,我国现在已进入了后危机时代,又走上了一条高速发展的道路,我们要靠什么来继续往前走?今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关键之年,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非常复杂的一年。不少国家已经开始选择退出扩张性财政政策,我国4万亿投资带动效应也将逐渐弱化,能否继续保持经济回升向好的发展势头、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目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间投资热情的高低和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的大小。
黄孟复表示,民营企业的投资大多是无利不投,而现在很多的资源被一些垄断性的大型国有企业占有。垄断就会产生低效率,但对于民企来说低效率又孕育着商机。“新36条”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基本取向,努力打破阻碍民间投资进入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的“玻璃门”、“弹簧门”,为民间资本开辟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必将极大提振民间投资的意愿,形成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生机制,实现经济发展由刺激性政策推动向内生性活力带动的转型,推动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新36条”的出台恰逢其时,顺应社会发展的方式。
深刻把握“新36条”的主要精神
黄孟复指出,“新36条”的编写下足了工夫,为具体部门后续制定细则指明了方向。站在改革的角度上谈民间投资,这是这个文件的新意。比如说,它涉及到国有经济战略布局问题,想放开民间投资准入门槛,必须把竞争性领域充分让给民营企业,把一些能够开放的垄断性行业适当地让民企进入。另外,这个文件还谈到了金融体系改革的问题。现在金融体系改革是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一个瓶颈,村镇银行是千呼万唤才出来,结果还有待于检验。此次文件中提到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等,当然,这些方面还需要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配合。小的银行不一定非要国有银行直接进去管理,可以设置一个部门专门监管一些小银行。实际上,小银行是不会给大银行的客户和存款造成多大影响的,但是它却会发挥巨大的金融作用,把地方的企业都激活起来,就能对就业产生巨大影响。
“新36条”是在“非公经济36条”的基础上,准确判断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特别是针对我国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而制定和颁发的,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营经济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从三个方面认真领会和把握。
一是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非公经济36条”明确规定,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但目前全社会80多个行业,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个,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1个。民间投资在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如电力、金融、电信、邮政和公共设施管理等行业所占比重非常低。“新36条”,再次重申民间资本可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品批发和现代物流、国防科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七大领域,涉及到十五六个行业;进一步深化了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的开放程度,规范设置了投资准入门槛;明确界定了政府投资的范围,对国有资本进入领域也作了明文规定。文件还特别强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对民间投资与其它投资要一视同仁。这些对于打破阻碍民间投资的制度性障碍、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文件在涉及具体行业准入方面有很多突破。文件针对相关行业都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其中很多规定较以往有很大突破。如,在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提出了民间资本可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参与土地整治,并坚持矿业权市场全面向民间资本开放;在市政公用事业领域,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项目,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在社会事业领域,提出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补充;在金融服务领域,明确提出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商业银行、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银行和金融机构。同时,在行业准入的具体规定上,文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根据各行业和领域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的途径、方式和方法。
三是文件为推动和保护民间投资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针对目前存在的准入难题,为提高政策措施的可执行性,文件通过规定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方式,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财税金融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切实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相关行业领域。如文件提出要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在制定涉及民间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要听取有关商会和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作用,切实为鼓励民间投资提供服务;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等等。这些都为文件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民间投资的大门已经打开
在谈到如何保证“新36条”的贯彻落实,黄孟复形象地说,也就是要让民企吃到嘴里。他强调,首先,工商联要及时反映贯彻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工商联组织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新36条”的精神实质,及时向民营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引导民营企业学好、用好相关政策措施。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跟踪了解民营企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反映民营企业的合理要求。要积极配合和推动各有关部门制定涉及民间投资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新36条”的全面贯彻落实。要进一步提高服务会员的能力和水平,创新工作载体,为民间投资提供有效的法律、政策、咨询、金融、技术、市场信息等服务,充分发挥商会作用。
另外,黄孟复还指出,民营企业也要抓住机遇实现三个更大作为。今年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在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别委员联组会上,要求民营企业要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自身素质”上有更大作为。“新36条”的出台,为民营企业实现“三个更大作为”提供了非常有力的政策保障和市场机遇。希望广大民营企业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提高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水平和转化应用能力,努力掌握更多自主知识产权,不断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上获得新突破。
黄孟复表示,阻碍“新36条”的文件落实的最大障碍在一些部门的惰性和某些既得利益者的阻挠.。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及设立监督部门。国家4万亿投资计划年底即将结束,明年国家的投资力度将会有所减弱,民间投资能否接力“4万亿投资”,还要看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地能否尽快出台“新36条”的配套政策措施。比如,要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安排各类政府性资金时要对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一视同仁;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创新和灵活运用多种金融工具,不断完善民间投资的融资担保制度;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环节、提高效率;加强投资信息平台建设,引导民间投资者正确判断形势,减少盲目投资;建立健全政府服务与社会化、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民间投资服务体系。
黄孟复最后表示,现在民间投资的大门已经开缝,缝有多大,要看民营企业的本事。民营企业要有见缝就进的精神;应该借“新36条”的东风,再进一步!(记者 木佳见习记者 倪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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