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全国工商联在北京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36条”)座谈会。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出席会议并讲话。在会上,8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先后发言,为更好地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提出若干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新36条”提振信心
5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相比5年前的“非公经济36条”,这次发布的文件内容更加细化,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台的第一份专门针对民间投资发展、管理和调控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文件,被许多民企称为“新36条”,社会反响巨大,许多民企用“解渴”、“振奋”等词汇表达他们激动的心情。
近年来,我国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已占到我国GDP总量50%以上、国家新增就业85%以上,在去年应对金融危机中再次凸显抗逆性强的特点,依然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为我国经济率先回升向好、顺利实现经济增长“保八”目标做出了重大贡献。在这种形势下,“新36条”的出台意味着什么?
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王玉锁分析说,在“旧36条”里,“允许”、“加强”和“帮助”的字眼常见,这是一个被动的含义。但“新36条”多用的则是“鼓励、改善、支持”这6个字,有一种主动的意思。此外,“旧36条”基本上就是就非公谈非公,就民营谈民营,让人感觉是一个相对孤立的文件。“新36条”则基本上站在国家整体的经济格局上讲,明确了国有资本要把投资重点放在不断加强和巩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 为民间投资指明方向
在黄孟复看来,“新36条”将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民间投资将在重要行业和领域得到大发展,民间游资将被更多地合理引导投向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将得到进一步释放。
“现在出台‘新36条’恰逢其时,我们经济又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它的引擎是什么?新的引擎必须是民营经济。”黄孟复说,鼓励民间投资,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措施。
但是民间的投资,不是点一把火就起来了,民间投资是要逐利的。“新36条”更加注重可操作性,涉及领域更加广泛,对民营企业投资开放涉及到的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作出了更为细化的规定,提出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具体范围、途径方式、政策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哈尔滨翔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迎霞表示,这些细化的规定,不仅扩大了投资领域,而且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条件,这反映党中央始终关心和支持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对促进民间投资政策,不但从来没有改变,而且不断发展完善,我作为一个民营企业的经营者感到十分振奋。
-“蛋糕”怎么吃到嘴
几乎所有的民营企业家都表达了对“新36条”如何具体落实的关切。
王玉锁表示,希望细则里面一定要增加针对性。比如第26条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确实对于民营企业是一个很好的机会,问题是既然要鼓励民企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战略性就有风险,这个风险不能只由民营企业承担,国家也应当承担一部分。
新华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傅军则希望尽快出台细则,“国务院只是发布了一个纲领性文件,但是真正的细则是要到各个部,比如说国土资源部、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这些都是非常关键的部门,是不是应该按照国务院要求出台实施细则,这是今后能不能落实的最关键方面。”
北京泰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岱松说,希望有了好的政策,政府再来一点“干柴”加以支撑,比如能否在政策指导下拿出一批项目进行相关试点,并且设立一个专项资金,来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到公共服务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再比如关于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但如何集聚民间资本力量进入,需要进一步细化政策加以引导,此外还需要汇集社会力量,提供专业人才,帮助民间资本进入这个领域。
黄孟复最后说:“我总的感觉是红灯灭了,绿灯已经亮起来,但是要‘过马路’必须要‘划斑马线’,所以各地政府和各个部门应赶快划好,民营企业‘好过马路’。”(记者叶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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