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质疑,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发改委、中钢协一季度“钢铁电力数据再打架”,国家统计局工业司30日在网站上对此做出回答:二者数据不同主要是因为口径、范围不同,前者是一个中类行业口径,后者是大类行业口径。
有关媒体的文章称:“发改委最新发布的一季度电力行业运行情况显示,前2个月,电力行业实现利润156亿元,同比增长5.5倍。而国家统计局同期数据则显示同比增长17.8倍”。国家统计局解释道,文章所引用的“发改委最新发布”的数据,其实只包括了“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这个大类行业中的“电力生产”和“电力供应”两个中类行业的数据,而没有包括“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这个中类行业的数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电力行业利润同比增长17.8倍”,指的是“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这个大类行业的数据,包括“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关于钢铁行业数据问题,媒体质疑文章称,“国家统计局公布一季度钢铁行业利润同比暴增33.8倍”,“同时,中钢协也发布了一季度大中型钢企运行情况,盈利217.74亿元,环比下降14.31%。”。国家统计局经过核实表示,文中引用的“中钢协”的“环比下降14.31%”的数据,是今年一季度与上年四季度大中型钢企的环比数据;而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是今年一季度与上年一季度全国24个地区规模以上大中小型钢企的同比数据。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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