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省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提高幅度最大达到17%——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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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省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提高幅度最大达到17%
2010年04月23日 10: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23日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一季度有7个省已对最低工资标准作出调整,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平均提高幅度达到17%左右,2010年还有20个省计划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

  尹成基表示,根据最低工资制度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消费水平和物价等因素的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去年因为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各地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我国总体经济形势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出现了企稳向好的回升趋势,今年一季度情况比较好。根据这些情况的变化,特别是消费物价增长的情况,今年一些地区开始着手调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尹成基介绍,一季度有7个省已经对最低工资标准作出了调整,其中最高档平均调整幅度达到17%左右。据了解,还有20个省计划将在2010年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提高低收入者的劳动报酬、工资收入还是有很大作用的。(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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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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