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新一期深圳《政府公报》中获悉,深圳市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今年1月1日起,对2009年12月31日以前在社保机构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调整首先为每人每月增加145元,再按照每名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每1年增加3.5元(缴费年限未满1年的部分,每缴费1个月折算为1/12年,由此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四舍五入”后以元为单位计算)。在普增的基础上,对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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