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19日电(记者 阮煜琳)为保护和合理利用中国优势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经综合研究资源储量、矿业权设置情况以及市场需求趋势等因素,决定2010年继续对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管理。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2010年全国钨精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8万吨,其中主采指标6.65万吨,综合利用指标1.35万吨。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0万吨,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8.92万吨,其中轻稀土7.万吨,中重稀土1.22万吨。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省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部下达的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认真做好指标分解和下达工作,做到控制指标到市县、到矿山企业,分级负责,层层落实。2010年4月底前将指标分解和落实情况上报。
国土资源部将对各地钨、锑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季报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组织开展钨、锑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检查。
国土资源部官员表示,2011年6月30日前,原则上暂停受理新的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勘查、开采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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