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央行广州分行行长罗伯川对媒体表示,中国将不再限制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境外地域,以扩大使用人民币进行外贸结算的试点。罗伯川称,试点业务不受境外地域限制,只要对方国家的企业愿意接受,央行就会积极支持外贸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
2009年7月,伴随着六部委共同出台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先后公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开始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五城市试水启航。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5个试点城市的结算规模虽然还有待扩大,但为进一步开展人民币境外交易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使得许多问题得以暴露并及时得以发现。
一位参与调研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城市的人士告诉媒体,调研发现试点最大的问题就是范围太窄,参与企业太少。试点的5个城市总共也就覆盖大约365家企业,试点海外地域上也只局限于港澳和东南亚地区,这种情况下很多企业的需求根本无法反映出来。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立,为人民币境外交易提供了很好的基础。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区域正逐渐从港澳地区、东南亚国家开始扩大至东盟等地区。佛山市金融局副局长曾昭武预测,下一阶段针对南美地区的人民币结算可能会活跃起来。
除此之外,对试点的城市所有企业只要具有外贸经营资格,都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同时,增加试点企业数量。目前广东省政府已将第二批3293家试点企业名单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同时开始了第三批试点企业的筛选工作。
另外,根据前一段时间试点企业提出的业务需求,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明确允许试点企业在跨境服务贸易中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同时可以对资本项目直接投资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进行尝试。
这意味以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多数都集中在加工贸易上,现在扩展到跨境服务贸易和资本项下投融资项目上。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跨境服务贸易中以人民币计价,为今后服务贸易用人民币结算创造了较好的前提条件,试点一段时间之后,可以考虑服务贸易完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也就是说,扩容实际上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扩大试点的境内城市、境外地区试点范围,以及增加试点企业数量。另一个就是增加境外企业持有人民币的投资渠道。
赵锡军表示,即将出台的几项措施,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来说,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但是结算量并不会大幅增长。作为结算工具的一国货币,要具有稳定性和便利性,才能易于被他国居民、贸易商所接受,而了解、熟悉和接受又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
“虽然一国货币要被接受,主要取决于市场的力量,但是从某一阶段来讲,我们不否认政府的作用甚至超过市场自身的力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丁志杰认为,“因为金融市场的过度管制会致使境外的人民币持有者缺乏投资渠道,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民币被接受的程度。”(魏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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