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2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自07年首只人民币债券在港面世后,监于缺乏其它人民币投资渠道,以及人债供应有限,一直存在求过于供的情况。金管局认为,在发债框架下,香港或海外的企业均可在港发债筹集人民币资金,更重要是不只限于金融行业,发行的额度并不会受到限制,但需符合香港的法规。
金管局总裁陈德霖11日在简报会上指出,内地赴港的发债体,目前受到内地监管当局的规定,包括发行的额度等,而非内地的发债体,则按香港的法规进行,包括发行规模、发行方式、投资者主体等。然而,企业透过发债融资后,倘若所得资金需流回内地时,则需要经过内地监管当局批准。换言之,只要资金保留在港或流往海外市场,则不会受到内地当局规限。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指出,境外人民币业务的发展方向,近年明显出现变化。以往开展的人民币业务,目的是令境外人民币资金有序回流内地。自爆发百年一遇的金融海啸后,欧美市场受到冲击,而人民币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显著提升,逐步走上区域化及国际化货币的发展方向,令香港成为有效的境外人民币市场。
政府官员表示,能够吸引人民币资金停留于香港市场,需要相关的投资或其它产品配合,贸易融资、项目融资、海外直接投资(FDI)融资、国债及扩大发债体等,均是考虑的方向。
国家财政部去年在港发行60亿元人民币债券,香港首只主权债券亦正式面世,散户认购反应见热烈。港府官员表示,希望当局能够再次在港发债,增加市场的供应,据了解国家财政部正研究相关可行性,惟未有具体时间表。
市场人士指出,倘若内地当局能够定期发债,以至扩大发债体至非金融机构,将令香港人民币债券更趋多元化,再配合港府的定期官债计划,有望令沉寂多年的债市转趋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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