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价和税费改革周年 专家称调整空间很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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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品油价和税费改革周年 专家称调整空间很大
2009年12月24日 01: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2月22日消息称,我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正酝酿调整,从明年1月1日开始,22个工作日的调价间隔将适当缩短,但具体调整为多少个工作日尚未最后确定。专家表示,逐步缩短油价调整的时间差将是必然。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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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24日电(梁丽霞)近来,关于成品油定价机制是否调整的消息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国家发改委23日表态,下一步将借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积累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现行价格机制。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23日晚在接受中国新闻网专访时坦言,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过去一年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未来还存在很多调整空间,除了可以缩短调价间隔外,也可以考虑在消费环节征收燃油税。

  林伯强对本网还表示,在过去的一年中,石油行业的整体状况比过去好了,成品油定价也在朝着更加市场化的方向迈进。

  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成品油定价机制有可能会调整,缩短现行规定中的“22个工作日”。林伯强说:“缩短调整间隔是个好事儿,符合市场化改革的方向,而且也比较容易做到。周期如果较长的话,每调整一次,消费者的反应都会很大。如果调整的周期缩短,每次的调整幅度可以不那么大,消费者基本就没什么感觉了。此外,调整的间隔缩短后,也会抑制投机。”

  林伯强称,未来成品油定价机制和税费改革还有很多完善的空间。除了可以缩短调价间隔外,也可以考虑在消费环节征收燃油税。“目前,考虑到成本、现实情况以及配套措施还不完善等原因,我国的燃油税还是在生产环节征收。未来时机成熟,条件允许的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考虑在消费环节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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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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