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案审查公诉期限已满 17日为起诉最后期限——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黄光裕案审查公诉期限已满 17日为起诉最后期限
2009年12月18日 11:01 来源:北京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有消息称,国美黄光裕案即将提起公诉。昨晚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黄光裕案审查起诉大限已到,案件应当已移送法院。不过在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可能会补充侦查,审查起诉将从发现新的犯罪事实之日起重新计算。

  按照正常的审查起诉程序,17日应该是黄光裕案审查起诉的最后期限,应该提交法院立案并开始进行审理。据了解,黄光裕案之所以迟迟没有公布相关立案信息,可能是检察机构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需要进行补充侦查,侦查时间将从发现新的犯罪事实之日起从新计算。

  记者获悉,黄光裕涉及两项罪名,分别是涉嫌内幕交易和非法经营,并非之前有媒体报道的行贿罪。据了解,2006年,为使旗下地产公司借壳上市,黄光裕入股上市公司中关村。从2007年7月起,黄光裕伙同中关村公司董事长许钟民,利用掌握中关村和鹏润地产进行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入中关村股票。黄光裕指使手下开立了80多个股票账户,黄光裕妻子杜鹃负责在交易时间指挥多个操盘手,累计买进1亿余股,成交额超过13个亿。黄光裕的这笔炒股资金,是通过港澳赌业大佬连超的地下钱庄转移入境的,涉及非法经营罪。

  据了解,律师杨照东将担任黄光裕的辩护律师,30岁刚刚出头的年轻律师许昔龙将担任黄光裕之妻杜鹃的辩护律师。有报道称知名律师田文昌、钱列阳将会为黄光裕辩护,记者昨日分别致电两位律师,他们均表示“并不知道这个消息”。

  (记者刘可)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